【大紀元2月9日訊】公安部日前對雲南省交通廳副廳長胡星發出A級通緝令。據傳胡星已經在廣州落網,並有可能是自首。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胡星獲罪與其違規操作房地產項目有關。胡星在擔任昆明市副市長職務期間,其最小的弟弟李彬(原名胡彬,後隨母姓)經營了一家房地產公司,名字為「昆明金城陽光屋業有限公司」,註冊資本510萬元,其中李彬占98萬。2003年5月,這個新成立的小公司在時任昆明市副市長的胡星的「幫助」下,就做了一個大項目:開發的商住樓被搶購一空,價值約20億元。
有消息指出,中紀委已經介入調查胡星案。知情人士透露,由中紀委組織成立的專案組,目前全面負責對胡星案的調查,雲南省公安廳廳長在專案組擔任副組長,根據規定,對於胡星案的任何情況,都將由專案組統一處理發佈,雲南警方無權發佈任何消息,包括胡星落網的時間、地點等情況。
據報道,原昆明市規劃局局長曾華、昆明市土地儲備中心主任湯漢瑩、昆明市園林綠化局局長翟建國及昆明市稅務局某處處長等人相繼被「雙規」,而其所犯案件均與胡星案有牽連。
雲南當地有資深人士分析,胡星案「水很深」,不排除有涉及更高層的可能。當初,雲南警方只是把其作為經濟案件來偵查,隨後中紀委也介入調查,由此可見事態趨向嚴重。另外,胡星為何不從離境更方便的雲南出逃,反而選擇由廣州出逃,其目的何在?他在廣州是否有接應的人,或者背後有更大的隱情?這些疑團暫時未能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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