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5日訊】2007年2月12日「10.23烏節路誣告案」,在當天下午2點30分開審,審訊一直拖到晚上7點30分後才結束,心裏知道法庭是多麼希望盡早結束這個案子。法官同時也在無意間透露上面要他明天就要結束案子。心裏知道這個案子下判不會有好的結果,也許這次又有牢獄之災。過幾天又要過年了,那天我那天真的五歲孩子說:「媽咪,妳還沒給我買新衣呢?」我那年近70歲的母親她又要難過了。這一、兩天,心裏非常的鬱悶,提不起勁。
2月13早上起來煉功,煉完第一套功法,我跟我的先生說:「快6點了,要發正念了」,我的先生說:「現在才四點多。」但我再看看我的手錶,確定近6點了, 我的先生拿著他的鬧鐘說:「你自已看看,你的手錶停了,沒電了。」但昨天晚上睡覺前,手錶還好好的。煉完功後,時間還早,再小睡半小時,起身時,無意間卻發現手錶又恢復正常的操作。當下自已心裏明白:神在保佑著我,在看著這個案子。手錶停了,又神奇般的恢復正常操作,會有奇蹟,不要把案子的結果看得太重。要提起勁,一定要繼續堅持為自已的人權抗辯到底。
下午4點30分法庭繼續開審,法官要下判時,我坦然的站起來告訴法官:「昨天,主控官的結案陳詞在誣告我們,我不同意,而且結案陳詞到7點30分後,你馬上退庭,沒有給我們說話的權力,現在我要澄清。」法官無奈的表情最終讓我們抗辯。
我說:「主控官在結案陳詞中提到六個當事人都在現場出現,就是集會,這不是證明主控官不打自招,他無法證明11點45分至1點,所有六個當事人同時集在一起,所以只能籠統說六個當事人都在現場出現過,就是集會。當時有許許多多民眾也出現在現場,是不是他們也在集會呢?」
「Publisize 通常是指宣傳一個產品或運動,讓更多的人來參與。但我們是揭露中共殺人,制止殺人,是在救人。不屬於法律條文Rule 5 這類情況,就像一個小孩子掉進水裡,很多人想辦法去救小孩子,不存在集會或須要準證的問題,就像我們拿著「S0S」展板呼籲救人一樣,是不屬於Rule 5 的條文,主控官在濫用法律。」
「公眾報警,主控官給出的理由是展板『高蓉蓉(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很可怕,讓人不舒服。其實很多民眾瞭解真相都很感謝我們,而公眾不舒服的原因也是因為政府參與迫害,誣蔑法輪功造成,其實我想真正不舒服的不是公眾,而是不讓真相曝光,貪圖中共利益的李光耀一夥人。」
我們所做的都是為了救人,救人是不需要准證的。已經7年了,我們會繼續做下去,為了新加坡人民。
法官你對我們秘密審訊,我們提出合理要求你卻「欲加之罪」把我們關押,同時無理判我們表面罪成立,其實你已經對法輪功犯罪了。我真心希望你不要成為李光耀一夥人。全世界的正義人士和天上的佛道神都在此時此刻看著你。我們沒有集會,沒有犯罪,這是對新加坡司法公正的審判。基督說過大審判,現在每一個人都在擺放自己的位置,做出自已的選擇。
法輪功學員雖然經歷歷時13天幾乎每天早上9點30分至下午五點,有時還超時的連續審訊,在法庭上為人權努力抗辯,但儘管控方證人證據出現很大漏洞,但該案法官Terence CHUA Seng Leng還是受控於上面,說那些不影響到他的判斷,以6人當天在現場為由判決6位法輪功學員罪名成立。法官判每人分別罰款1千新元,如不交,我們得以坐牢1個星期代替。
六名當事人當場拒絕認罪繳罰款,指法官「欲加之罪」,並提出上訴,隨後遭扣押。庭警把我的左右手和其他2名同修用手銙銙在一起,利用秘密的通道把我們押走。而我在走的過程中一直在喊著「法輪大法好」,庭警說:「秘密的通道是不會有人聽見的。」我說:「會,很多人在聽。」話一說完,我們聽到了由外面傳來的聲音,庭警也就沒有再阻止我喊「法輪大法好」。悲壯的聲音響徹整個法庭,在喚醒每一個人的良知,兩行淚水缺堤似從我的眼洭中流了下來。一個庭警告訴我們,她一定會上網了解法輪功,有的說:「我是新來的,剛剛才聽到法輪功。」她幫著拿紙巾給我。一些庭警向我們點點頭示意會去了解法輪功。
從三樓,左拐左彎,我們來到了底層的拘留所,之後庭警告訴我們有人幫我們交了罰款,原來是一位家屬在未經我們六位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付了所有罰款。庭警又把我們帶上手銬從秘密的通道左拐左彎,帶回到三樓的16庭等待手續辦好。在等的過程中,我們背了《轉法輪》中的「論語」三遍,有的庭警側著耳在聆聽。當手續辦好後,我們從16庭的前門出去,當出口的門一打開,「法輪大法好」再一次響徹整個法庭,外面已有好多同修在等候,有的同修也喊著「法輪大法好」,庭警嚇壞了,一再警告不能這樣做,我告訴她們:「既然要把我們送出去,那就得讓我們這麼做。」來到一樓辦事處時,要拿回自已的展板等東西,我看到三、四個便衣警察浩浩蕩蕩,快速從樓上下來,終於找到目標了,來到我身過,一個警官說:「你不要騷擾,家有家法,國有國法。」而我卻告訴他:「你沒有王法,在犯罪。」「法輪大法好」 的聲音伴著我們走出了法庭,在黑夜中 二、三十個法輪功學員,他們齊聲喊著「 法輪大法好」,在新加坡初級法庭外留影,悲壯的聲音不只響徹整個法庭,也響徹整個環宇,給未來宇宙留下了歷史的壯觀的那一刻!!!
過後我們接受《新唐人》、《大紀元》記者的採訪,我告訴記者:「我希望李光耀能看到自已所做錯的一切,改邪歸正,並要向法輪功學員道歉。善惡到頭終有報,李光耀不要再錯下去了,會連累子孫。」過後有的同修問我:「妳在那一層樓喊「法輪大法好」,外面聽得清清楚楚,那些便衣警察不知道聲音從那裏來,以為聲音來自一樓,都瘋狂的往樓下跑。也有同修告訴我:「那個法官在下判前的一分鐘,合起眼睛,雙手合起握拳,好像在像耶穌禱告,求取原諒。」這一天從早上手錶停了到神奇般的恢復正常操作及下午法庭的種種,此時此刻我的心境就如一位聖人講的:「天清體透乾坤正,兆劫已過宙宇明。」內心不在鬱悶,感覺心胸更加寬闊,外面環境空氣無比清新。到家時,我告訴孩子「過兩天,媽咪帶你去買新衣。」孩子非常高興的手舞足蹈。
「10.23烏節路誣告案」,在新加坡法庭上的人權抗辯也告一段落,而「10.23烏節路誣告案」將提出上訴於高庭。新加坡法輪功學員於隔天又拿著展板向各界民眾講述著中共滅絕人性的迫害法輪功、活體盜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去售賣的真相、超過一千八百萬中國勇士退黨、團、隊消息及要求李光耀停上迫害法輪功並要向法輪功學員道歉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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