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5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丁小採訪報導)《南方都市報》前主編李民英剛剛獲釋,一些民間人士聯署公開建議書,請求人大常委會運用憲法賦予的權利,特赦或假釋仍在獄中服刑的南都前副主編喻華峰。
一些民間人士近日在網上發表公開建議書,請求全國人大常委會特赦或假釋前《南方都市報》副主編喻華峰。
建議書重提南都案,並寫到:喻華峰已經服刑超過三年,他們這些從事新聞工作的文人,只是因為言論或其他種種制度上的原因而獲罪,在監獄中備受煎熬,家人也懷著無比的痛苦。為此,基於1949年以來有特赦清帝溥儀和經歷國共戰爭後被收容的國民黨高官等先例,以及中國迎接2008年奧運會,特建議依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憲法》特赦喻華峰(或假釋,即爭取提前獲得釋放)。
本台星期三採訪了建議書的起草者之一,浙江的原《中國海洋報》記者昝愛宗,他表示特赦或假赦的建議,是民間與政府的和解,希望當局本著人道精神盡早釋放喻華峰—
昝愛宗:「中國新年快到了,我們之前也知道李民英釋放了,我們就想能不能把喻華峰也放了,或是假釋一下,我們也幹了記者這麼多年,對報人是同情的。因為他再審也不大可能,說審錯了重審也不大可能。我們希望通過和解的方式,我們也不想過激,對司法判喻華峰有罪的行為也是一種寬容,那政府你可否也網開一面。對這些文人也善待一下,把喻華峰也放掉,因為畢竟是受冤屈者。請求人大常委會,因為憲法規定他有特赦權。」
建議書還說:建立制度化的和諧社會,不僅僅是政府與民眾之間的和諧,還是政府與法制、法制與民眾之間的和諧。這樣的和諧不僅僅是自上而下的和諧,還是自下而上的和諧。
一些法律界及媒體人聯署了該建議書。其中北京法學博士李柏光星期三接受本台採訪時表示,這樣的公民請命行動有助於憲法落實到生活中—
李柏光:「喻華峰案件我們一直挺關注,這個建議我也簽了字,覺得挺好。憲法規定有這一條,全國人大行使下令職權,其中有特赦。」
記者:「之前他們行使過這個權力嗎?」
李柏光:「當時國民黨戰犯和日本戰犯就被特赦大赦過一批,之後好像我個人瞭解還沒有。從我的專業角度認為,他們這樣做有助推進憲法落實在現實中,所以我簽了名。」
昝愛宗表示會繼續徵集簽名,可能會在三月的兩會期間發出更大的呼聲—
昝愛宗:「現在沒開兩會,只是中國新年期間看官方能不能釋放一點善意,比如讓他們假釋回家過年,不知結果如何,反正我們只是傳出一種聲音。兩會期間我們會爭取更多的記者來呼籲一下。」
03年《南方都市報》報導了孫志剛案及薩斯疫情後,多位主要領導被以涉嫌經濟案件拘捕。當時已被調往北京《新京報》的前南都總編程益中被扣押多月後獲釋,而喻華峰和李民英被以貪污、行賄、受賄罪分別判刑8年和6年。05年兩千多名中國記者聯名上書,要求當局釋放二人。李民英刑期過半,本週獲減刑出獄,喻華峰仍剩下3年多的刑期。(//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