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日訊】 中華民國教育部為培育華語文教學能力之優秀人才,協助在海外研習語言學領域之留學生,前往當地之主流學校從事華語文之教學與實習,以充實海外華語教學人才,協助推廣海外華語教學。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留學生,均可向駐休士頓文化組申請交通費及每月生活費補助。
補助項目包括教學實習所需之當地國境內陸路往返交通費,將檢據核實發給,每人以美金二百元為限;依教學實習學校提供之相對待遇酌予生活補助費,每人每月以美金六百元為限。
申請者需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取得台灣公私立大學學士學位,目前於美國公私立大學就讀語言學相關係所之全時在學學生,依就讀學校規定得從事語言教學實習者,且具獨立華語文教學能力(如取得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合格證書)等。有關申請詳情及表格可洽駐休士頓辦事處文化組(電話:713-871-0851)或參見本組網站(//www.houstoncul.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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