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泉:民主先聲(54~56)

郭泉

人氣 1

【大紀元12月8日訊】郭泉:民主先聲54:所有被迫害和被玷污的中國人,都應該站出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中石油、中石化2000年-2001年下崗人員
維權項目書

本專案是針對中國石油集團公司和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簡稱中石油和中石化)在2000年和2001年下崗離職的59萬需要維護工作權利的人員而設立的。

這些人員是因為各種原因被欺騙與單位簽定協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以下簡稱“協解人員”。

中石油和中石化是原中國石油部分成兩個單位,現在同為世界500強,其中中石化是亞洲第二大公司,據《世界週刊》排名,中石化是全球第17大公司。

中石油中石化在2000年和2001年利用自己的強勢地位,非法解除員工59萬人,目前這59萬(詳細數字當局沒有對外公佈)人的絕大部分人員正在用不同的形式進行維護工作權利的抗爭,以挽回自己所遭受的經濟上以及精神上的損失。我們就是要為這些人找到一個更加有效果的方法,來推進中國的公民政治運動的進展。以下我簡單介紹此專案的情況:

一、項目名稱:中石油中石化協解人員維權

二、地點:中國國內的各油田各石化企業,分佈在每個省、直轄市、自治區都有不同的人數協解下崗,主要以大慶油田、勝利油田、遼河油田、江漢油田、克拉瑪依油田、中原油田、四川油氣田、吉林油田等單位為主。

這些地方維權熱情高,利益夙求一致,人員便於集中。

三遠期規劃:2009年12月30日之前,登記30萬人員,並將這些人員組成一個同一法律訴訟群體。

四近期目標:中原油田試點工作開展。(目前已經展開)形成500至800人的骨幹維權力量。

五所需資金:(內部計畫、不予公佈)

六目前投入情況:1、試點已經印二千份宣傳、統計人數的調查資料。2、資料已經全部下發完成。3、目前已經形成30人的維權骨幹人員力量。

目前本項目社會反響很好,已經和美聯社、德國法蘭克福彙報等12家國際著名媒體通報了情況。下崗人員更是踴躍參加。專案需要後續的發展資金支撐,以能順利的達到規劃目標。

附件1

呼籲協解人員用司法途徑展開維權自救

自從2001年,我們被剝奪了工作權利、間接的剝奪了生存的權利。失去了自己賴以生存的工作,沒有了生活來源,幾乎使我們這些被脅迫解除勞動合同的大部分人員,淪入社會的最底層,苦難由此開始。在此期間的2002年直至2005年,協解人員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和中原石油勘探局及中原油田進行交涉,努力挽回所遭受的損失,很遺憾均無結果。2006年5月,協解人員自發的進行了為期十天的抗議活動,抗議有關當局無視共和國的法律,無視“和諧社會”的全民意志,雖然抗議活動期間有四位抗議人員被行政拘留,但是我們自豪的換回來了2800個所謂的就業機會,為脅解人員及其家屬贏得近每年3000萬元的經濟利益!事實向我們被脅解的一萬余名人員表明,我們們的權利是爭取來的,自己的權利必須自己去爭取!

就此,我們需要通過多種途徑展開我們的維權自救工程,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並使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在一些關注中國維權人士的幫助下,中原油田協解人員的狀況資料被廣泛的在社會中傳播,並引起了中國法律維權界的普遍關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范亞峰博士,以及著名維權律師唐荊陵先生和荊楚先生等多名律師均提出願意提供法律幫助,提出走司法途徑解決協解人員目前以及將來所面臨的困境,國內維權界著名人士郭泉先生、劉安軍先生、郭永豐先生、王勇先生均表明願意為我們提供幫助。

一用司法途徑解決協解人員:

1、目前協解人員一般用上訪的方式,試圖用這個方式解決問題,但是很遺憾的是效果並不是太好,原因是沒有法律的保障,總是在被有關的工作人員以沒有相關政策為理由,甚至是拒絕接訪,我們被動的被導入政策的“旋渦”,不能自拔,在他們制定的前後不一的政策中被踢來踢去。利用目前我國的法律,一旦進入司法程式,在程式上基本能保證我們不會被“踢來踢去”原地不動。

2、避免因集體上訪觸犯國家法律。因為協解人員眾多,並非是一人一事,而是眾人一個事,大家有一個共同的目的,個人上訪很顯然根本無法解決眾人的事情,如果大家集體上訪或眾人討論上訪的有關事情,經驗告訴我們往往被以煽動集體上訪的罪名拘捕,而使協解人員的處境更加被動。

3、可以合法的在我們中間推選訴訟代表,辦理訴訟中的日常事務,如聘請律師,收取願意參與訴訟的人員所應付的訴訟費用,監督費用的使用情況,尋找有利於我們勝訴的證據等。

二訴訟請求:

1、請求人民法院以法判令協解協議無效,恢復訴訟人(原告是參與訴訟的協解人員)的原工作崗位。

2、要求中原石油勘探局支付協解之日起,至重新恢復原工作原崗位的6年來的平均工資。

3、要求中原石油勘探局支付從協解之日起,至重新恢復原工作原崗位的勞動保險金。

4、要求中原石油勘探局給予在協解後,退休的人員和非協解的退休人員有同樣的退休待遇。

三法律依據:

1、1999年國家勞動部和社會保障部聯合頒佈的《關於貫徹兩個條例、擴大社會保險覆蓋範圍、加強基金征繳工作的通知》中規定:“任何單位都不能以‘買斷工齡’等形式終止職工的社會保險關係”。

1999年國家經貿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出售國有小型企業中若干問題意見的通知》也強調:“確保企業職工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出售方應在申請出售前徵求職工對出售方案和職工安置方案的意見,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在企業出售中終止職工社會保險關係,不得借出售之機,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對職工‘買斷工齡’或為職工辦理提前退休,把職工推向社會。”這兩份檔從維護社會穩定、維護職工利益的角度,規定企業不得以“買斷工齡”的形式將職工推向社會。而中石化集團公司中原石油勘探局在2001年卻置國家的政策法規於不顧,打著“有償解除勞動合同”的幌子,“了斷”職工,顯然已經違反了國家政策和法規。

2、《勞動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條: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然而當時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原石油勘探局,一不是瀕臨破產,二不是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而是效益極佳的一個特大型國有企業。一沒有向企業工會提交報告,二沒有召開職工代表大會討論,三沒有聽取職工的意見,四沒有給職工協商,五沒有給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批,這就違反了《勞動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條的規定。

3、國家勞動部勞部發〔1996〕354號《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中規定:用人單位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勞動者,如果其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1)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

(2)工作年限較長,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

(3)復員、轉業軍人初次就業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法》第三章第二十條也明確指出:“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從以上法規可知,除破產倒閉企業外,國有企業職工,特別是“40、50”人員是不會輕易下崗失業的,他(她)們的勞動權利是受到國家法律保護的。中石化被裁減職工中有大部份工齡是達到了10年以上的,也有不少是距退休年齡10年以內的,企業必須與他(她)們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允許將他們“掃地出門”。中石化的做法顯然也是違法的。

4、《勞動法》第三章第十八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四協解人員目前應做的工作:

1、尋找願意通過訴訟解決問題的協解人員,並做好記錄,以便將來匯總。

2、推舉訴訟代表,收取訴訟費用,並推舉專門人員監督使用和管理的情況。

3、建立協解人員相互通暢的聯繫管道,更經濟(節約)更快速的通報訴訟的進展情況。以上未考慮周到的地方,請大家提出,儘快進入司法程式,使大家有可能早日得到對

于我們協解人員來說應該是遲來的公正。

2007年8月29日

附件2

關於中原油田維權情況的通報

通過近期在中原油田展開的維權工作,每個參與維權工作的人員,更加堅定了通過使用法律訴訟的方式方法,解決“協解”人員權利被侵害的信心。下崗人員積極參與,比該專案事先進行的評估預計的效果更好。經粗略統計,大約已經有一千五百人聲明願意通過法律訴訟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

歡迎媒體記者採訪報導。

2007年9月23日

郭泉:民主先聲55:同胞們,以民主的名義,我們團結起來!

網路對西方人來說只是一個使得生活變得便利的一個技術工具而已,但是,網路對我們中國人來說,卻是一個非常重要和異常猛烈的宣傳民主的武器。

網路使我們更為接近,網路可以喚起我們中國人心中殘存的良心和勇氣,網路可以喚起一切愛好民主的人們的兄弟般的情誼,網路,正在使得我們日益團結。

現在全世界有無數的人在通過網路瞭解中國的苦難。在中國,無數個絕望的男人、婦女和兒童,還有一些在某種制度下受迫害、監禁的受害者。我要對同胞們說:不要絕望,我們蒙受的痛苦是由於一時貪婪所致,由於有一些人害怕人類進步的怨恨所致,人的仇恨會消失,獨裁者會死去,他們從人民奪去的權利即將歸還給人民,只要前仆後繼,自由是不會消滅的。

生活的道路本應該是自由民主美好的,可是我們迷了路。貪婪毒害了人性,用仇恨分割了世界,把我們趕進痛苦和血泊之中。

我想以民主的名義,盡力幫助所有的人,我們都想彼此幫助,一切高尚的、熱愛民主的人都是這樣的。我們的未來的自由民主的幸福生活,是要靠大家一步一步走出來的。

我們不應該彼此仇恨、鄙視,在中國,苦難的人是絕大多數的。我們可能痛苦的種類不同,但是我們絕對是一個階級,我們絕對是共同的被壓迫者。

一切苦難的人,都要以民主的團結起來。以民主的名義團結起來,是我們取得最後的勝利的根本品質。如果我們沒有這些品質,生活將是兇殘的,一切都將失去。

同胞們,不要聽從那些禽獸,他們是鄙視、奴役我們的人,控制我們的思維、控制我們的言論、控制我們做什麼想什麼接受什麼,把我們大家當作牛馬去使喚,把我們當專制主義的工具!

同胞們,不要為奴役而戰,要為自由而戰。《路加福音》第十七章上面寫著:天國就在人的心中,不是一個人,不是一群人,而是所有的人,是你們!

你們是有能力的人,有創造機器的能力,也有創造幸福的能力。

你們是有能力使生活變得自由美好,使生活成為奇妙境界的人。

讓我們以民主的名義運用這種能力,都團結起來!

為了一個新的、公平的世界而戰!

我們的諾言是,使人人有工作機會,使青年有前途,老年有生活保證。

好多禽獸就是靠這種諾言起家的,那是欺騙!他們從來不會兌現這些諾言,永遠不。獨裁者自己自由了,可是奴役了人民。

讓我們為了實現這個諾言而戰吧!

為了解放這個世界而戰!

除掉專制主義,除掉人間的貪婪、除掉一切仇恨和偏執,實現一個理智互愛的世界!

在那個世界裏科學進步和自由民主能導致所有人的幸福!

同胞們,以民主的名義,我們團結起來!

郭泉:民主先聲56:制衡是民主的操作核心,多黨競選才能保證這樣的制衡

說實話,如果您只看中國的法律,你會認為中國真的是人間天堂。但是,你看看中國法律的實際執行情況,恐怕你對地獄的想像都不及現實的中國的一半呢!

所有的權力,最後都歸向了一黨專制。例如,外國人看到中國有公安局、有檢察院、有法院,就以為中國也是司法獨立、互相監督、互相制衡的,但是所有的中國人都知道,中國還有一個中共政法委統一控制著公檢法這三個司法部門。再例如,外國人看到中國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就以為中國的人大類似於外國的議會,但是所有的中國人都知道,中國的各級人大主任都是中共的各級黨的書記擔任的。其他的例子,我就不再多說了。

其實,中國所有的社會問題,都完全是一黨專制造成的。

一黨專制,其實質就是取消了當代社會最寶貴的政治理念:制衡。一個社會,如果沒有制衡,那麼隨便這個一黨專制的黨說自己是三個代表還是四個代表,事實上,他們都只能代表他們自己。隨便他們怎麼說自己是怎麼樣地愛國愛人民,其實質都是復辟封建帝國而已。
當然,一黨專制也會搞一些文字遊戲,例如“黨內民主”。其實執政黨已經不是民了,還叫什麼民主呢?不讓人民投票選擇執政黨,卻說自己已經是民主了,這就不只是“弱智”這麼單純可愛了,而是在背後隱藏著一個大秘密。

權力制衡,才是民主的核心問題。一黨專制,恰恰就是取消了權力制衡。這就是一黨專制的秘密所在。

“制衡”才是民主的操作核心。權力必須要制衡,否則就不存在民主了。任何一個不受制約的權力都會異化成人民的敵人。政黨也是如此,一個政黨是不會受到制約的,兩個以上的政黨才能互相監督、相互制衡。

制衡才能遏制權力的濫用。在人民有權選擇執政黨的多黨競選的民主時代,政黨的利益驅動就是為了獲得執政權,執政黨必須認真履行自己的競選承諾,一心為民服務,爭取連選連任,在野黨千方百計地尋找執政黨的錯誤和漏洞,在公開攻辯執政黨的同時,修整自己的競選綱領,尋求在下一輪競選中勝出。制衡就這樣產生了。任何一個政黨執政時間久了,都會犯錯,多黨競選、政黨輪替才是人民的福祉。

人民總是要選擇對人民最有利的政黨來執政。那些認為人民還沒有素質搞民主的人,其實是把人民當白癡了。選擇對自己有利的人來為自己服務,這是生活常識,並不需要多少文化素質。

一個政黨即使是天使也會走向邪惡。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時刻標榜自己是“最偉大、為光榮、最正確的”毛共時代,由於他不受到任何制衡,發動了一系列的整人運動,這些運動造成了中國史上最大的傷亡,從“整風”、“反右”、“大躍進”、“人民公社”到“文革”,沒有做一件正確的事情,除了犯罪還是犯罪,在其掌權的幾十年中沒有受到任何挑戰和質疑,並且被人當成神王來膜拜,毛膨脹得發瘋了,全國則屍橫遍野、血流成河。

由此可見,沒有制衡的權力是多麼的可怕,而且沒有制衡的權力除了開始的三、四年,其後的時期一定是破壞性的,這樣的例證不僅在中國,在世界的任何國家都會發生,如前蘇聯、北韓、古巴、前伊拉克等。制衡除了強化立法、司法對執政者的權力外,還必須要建立輿論的監督權,歷史上很多執政者都是被輿論打倒的,可見輿論的獨立作用多麼重要。

可是在中國,雖然憲法明文規定了言論自由,但是我們卻找不到可以發表我們自由言論的報紙電臺、電視臺。當然,這又是另外一個話題了。(//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相關新聞
郭泉:民主先聲(44~48)
郭泉再致胡溫公開信:軍隊國家化(1)
郭泉再致胡溫公開信:軍隊國家化(2)
郭泉再致胡溫公開信:軍隊國家化(3)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