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5日訊】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將於2008年2月18日至2月29日舉辦「2008國際商務研習班」。歡迎昆士蘭地區年滿25歲以上,60歲以下實際或有意從事國際商務人員報名回台灣參加研習活動。課程主要目的培訓僑商成為國際經貿理論與實務之經營管理人才,提升僑商國際事業競爭力。
本次研習課程合計11日,包括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課程、專題演講、企業參訪等專業課程共85小時。參加研習期間學員之學雜費、膳食等費用由僑委會負擔,研習期間住宿以及僑居地往返機票及至報到地點交通請自理,意者請自即日起至12月20日止,逕洽布辦處董秘書報名遴荐,電話: 07-3229-5168;電傳:07-3229-8881;email:ocac@taipeieco.org.au。
僑務委員會「2008年國際商務研習班」招生簡章
一、 研習目的:
協助海外僑商因應國際化及市場整合趨勢,藉由研習國際商務專業課程,培訓僑商成為國際經貿理論與實務兼備之經營管理人才,進而促進海內外國際貿易推廣及商機與經驗交流,提升僑營事業國際競爭力。
二、 研習時間:
97年2月18日(星期一)至2月29日(星期五)。2月18日上午報到、下午開訓,2月29日中午結訓,下午賦歸。2月24日(星期日)自由活動。
三、 研習地點:由承辦單位規劃。
四、 研習對象:
(一) 中華民國僑商實際在海外從事國際商務、或有意從事國際商務相關事務人員。
(二) 年齡25歲以上,60歲(含)以下,通曉中文,且近2年未曾參加僑務委員會開辦各種經貿研習班,經駐外單位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遴薦者。
五、 報名截止日期:96年12月28日(星期五)。
六、 研習課程及時數:
實際研習日程計11天,研習總時數合計至少85小時,包括僑務委員會共同課程、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專業課程、專題演講、企業參訪、文化知性之旅及學員聯誼活動等。
七、 費用負擔方式:
(一) 本會負擔部分:研習期間學員之學雜費、膳食(週日之午及晚餐除外)及交通費用。本會另安排報到日及結業日由本會指定地點往返研習(報到)及解散地點1車次之接駁交通。
(二) 學員自理部分:往返機票、返台後自行由機場往返研習(報到)及解散地點之交通費、住宿費及其他個人費用。
八、報名注意事項:
(一) 報名表件請向各駐外單位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索取或逕自本會網站下載www.ocac.gov.tw)。
(二) 報名表件請以正楷填寫或繕打,並於簽名處親簽後,送各駐外單位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報名。
(三) 二年內已參加本會各種經貿研習班者,請勿報名參加。若願自付費用參加者,請依程序報名,經審核符合資格者暫列侯補,屆時俟名額情況錄取。
(四) 同一家庭(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或同公司人員(含關係企業連鎖店)僅限一人報名參加。
(五) 因本研習班行程緊湊,請報名人員衡量自身狀況,以免參訓期間不堪負荷舟車勞頓。
(六) 報名人員經本會核錄後,於報到時,本會將委託承辦單位代收研習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於全程參加研習課程結束後無息發還,並由本會頒給結業證書。但研習期間請假時數累計達課程總時數五分之一以上或無故缺課者,除有正當理由且經本會同意者外,不予發還,並繳交國庫。倘不克參加研習時,務必於開訓前7天通知駐外館處轉知本會,以避免培訓資源浪費。
(七) 報名者請確認護照有效期限在6個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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