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城五農民「圍攻警察」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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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31日訊】(天網湖北訊)12月31日,湖北維權一人士致電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本月中旬,湖北宜城以妨害公務罪判決黃朝安等五農民。

隨後,我們電話採訪了湖北宜城市流水鎮黃灣村四組農民金士良先生,他告訴我們:整個案件是因為政府強行徵地造成的。今年8月8日晚夜幕剛剛降臨,幾輛警車開進黃灣村四組。他們無任何手續,又不出示證件的情況下,在黃灣村四組無故抓捕老百姓,我們不服。要他們出示抓人的手續他們不理踩,在抓張景福時張的岳母出來阻攔警車,警車故意撞倒張的岳母,當時昏迷不醒,我們要求民警先救人,他們置之不理,確想開車逃跑,激怒了老百姓,才用樹枝、車箱放在路上,目的是讓民警先搶救人命。而警察拳打腳踢,群眾更加氣憤,放了他們的車輪氣,他們被群眾圍住,無法脫身。老百姓向警官討說法討公道。警官又打電話,調來十幾輛警車、消防車、幾十警察不問青紅皂白,他們來了亂抓亂打,混亂一團,上至七十歲的老人、下至十六、七歲的少年,一共抓了十七個人。他們在抓張學華的兒子張公時,張學華的多年有病的妻子上前詢問:「你們抓走了我丈夫,又抓走了我的兒子,他們犯了什麼法?」他們不問青紅皂白,用警棍把張學華的愛人李子菊擊倒在街中心路上。

金士良先生還指出,判決書說「用手提燈將派出所民警劉建剛在左前額砸傷(縫合五針)」不是事實,根本就沒有什麼手提燈。更可笑的是判決書居然指稱我們打傷了九位警察,那是胡說八道。我們有十七個人被政府抓走。

而宜城市法院判決書則認為:2007年8月8日晚20時許,宜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與流水派出所民警在該局副局長趙友明、刑警大隊大隊長朱守強和流水鎮派出所所長王少波的帶領下,前往流水鎮黃灣村四組依法傳喚2007年8月4日參加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案的涉案人員,副局長趙友明及刑警大隊長朱守強帶領民警王海峰、陳軍民等人到涉案人員之一張景福家對其傳喚過程中,遭到陳景福親屬的阻撓,接著前面已被傳喚帶走的四名涉案人員(黃擁軍、張學華、陳學龍、劉全明)的家屬及部份村民陸續趕到陳景福家門前圍住民警進行謾罵、阻撓、被告人金龍在阻撓過程中用手提燈將派出所民警劉建剛在左前額砸傷(縫合五針)後逃離現場。

其餘的村民繼續對執法民警圍攻,並用樹樁和拖拉機車廂把兩輛警車(鄂F4066警、鄂F4020警)前後堵住,大隊長朱守強和民警王海峰在其它民警的努力下強行把張景福帶上民警姚守明駕駛的一輛麵包車上,因前面路被阻,被迫朝鍾祥方向開。

此時,鬧事的村民中有人喊叫說:「不能讓在現場的民警和車輛走了」,被告人張弓即將警車車胎氣放掉,致警車不能開動,部份村民就上前圍住執法民警。當大隊長朱守強及民警王海峰等人把張景福帶往流水鎮政府時,被陸續趕來的數十名村民圍住,對朱守強及王海峰進行圍攻、拉扯、廝抓等,在拉扯、廝抓的過程中,村民強行把張景福搶走,並將在隊長朱守強及民警王海峰二人的防彈背心、頭盔、警棍搶走,朱、王二人又被村民挾持到流水鎮政府值班室,在值班室時,被告人黃朝安、龍昌翠、呂代香等人緊緊抓住朱守強、王海峰二人進行廝抓、擰打、謾罵等,共持續了一個多小時。

當晚12時許,宜城市公安局又派出了大批民警趕到現場,驅散圍攻的村民後才控制局面,制止事態的發展,解救出被圍困的民警,當場將行兇鬧事的主要人員被告人黃朝安、龍昌翠、呂代香、張弓等人抓獲。經宜城市公安局法醫學鑑定書認定:公安民警趙友明、朱守強、劉建剛、王海峰、姚守明、王少波、陳軍民、肖俊波、姚海波的損傷程度均為輕微傷。

據當地村民介紹,被判刑的5位農民已經向法院提起上訴。

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希望湖北襄樊、宜城兩級法院本著依法治國的理念,尊重案件客觀歷史事實,早日查清事件真相,從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的角度處理官民糾紛,以充分保障宜城市黃灣村農民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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