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王仁駿台灣報導)中國四川省維權人士吳亞林抵達台灣之後在接受大紀元記者的專訪時,顯得焦慮和不安,對於未來世界的惶恐,始終都有難以磨滅掉的陰影存在。
吳亞林近日隨旅遊團抵台脫隊申請政治庇護,不過台灣陸委會認為他不符合尋求政治庇護條件。吳亞林的台灣觀光簽證將在二○○八年一月二日到期,未來三天將是決定他去留的關鍵時刻。
吳亞林告訴大紀元記者表示,對於共產黨的真正認識,原由是因為一位法輪功的朋友給了他一本《九評共產黨》,發現內容全沒有一字是冤枉共產黨的,內容全是真實的故事。
他表示,他對共產黨的體制徹底失望,除了自己發布退黨宣言以外,呼籲全中國的人民早日退黨,以退黨的行動抵制暴政。他強調,如果不退出共產黨的話,跟著共產黨幹的壞事會更多,有朝一日必遭報應。
吳亞林還說,也有一位在公安局工作的朋友對他透露,在監獄裡的法輪功學員很多,監獄裡面所使用的各種非人道的酷刑待遇,法輪功學員被折磨的真實處境,悲慘的很。包括在勞教所勞動一個月只有五、六塊錢的人民幣,卻又要被強制勞動,不勞動就要被毒打一頓。
因揭發選舉舞弊冤獄五年
吳亞林回憶起自己的維權故事,他談到,在文革後的第一次縣長、副縣長由人大代表選舉,在副縣長的選舉,同時兩次都選舉出一位務實、能幹又在人民的口碑很好的賈良培。
但是,賈良培並不是當時的縣委書記賴明陽內定的人選,在選前賴書記也跟各位人大代表打點過,縣長人選因為有打點過,所以人大代表在第一次就通過選舉上任,未料副縣長人選的王超有打點過卻無法上任。
賴明陽否定了前兩次公正的選舉,並且為了讓王超順利選上副縣長,賴書記就召開了一次黨員、幹部會議,賴明陽並且公開的恐嚇談到:「一、共產黨是下級服從上級。二、黨員服從中央。三、你們要什麼民主,你們別忘了,除了民主之外,還有民主集中制。」
言下之意,誰要是不投王超,誰就得被撤職,一個縣委書記就可以這樣無法無天的控制一個公正的選舉。
得知選舉消息的吳亞林,在兩、三天之後,一直在民眾中到處找機會揭發共產黨的選舉舞弊醜聞。不久就在民眾之間,有共產黨官員匯報到了賴書記的耳裡。
在3月份的選舉的2個半月後,於6月15日晚上,賴書記羅織了擾亂社會秩序罪、顛覆國家政權罪,等多項莫須有的罪名,強行逮捕吳亞林到看守所關押3個月後,直接判刑5年。
一審階段時,吳亞林請了一位律師為自己做無罪辯護,第二天該律師便被賴書記叫去訓話,說:「你怎麼可以為一位犯罪份子辯護!?你到底是不是吃共產黨的飯的!?」。
在1957年反右派的期間,曾經有律師為無罪的右派人民辯護,卻反而被戴上右派的帽子批鬥了二十多年,遭受了共產黨批鬥、打、罵、吐口水等非人道的折磨。賴書記因此用1957年的律師事件,恐嚇該律師不准再為無罪的吳辯論。隔天法院不採用該律師的辯論,依然強制以莫須有的罪名判決吳五年徒刑。
吳亞林表示:「在共產黨的體制之下,律師系統形同虛設,絕大部分的律師都不敢真正的為人民說句公道話,律師是依靠打官司過生活的,能不能有收入的來源全由共產黨一手掌控,在共產黨的體制之下,再大的理由也無法申訴。」
五年服刑期滿又被非法加重刑期
在服完五年莫須有的徒刑之後,吳亞林被送到了中巴市中巴縣的看守所準備出獄,未料到該所的張所長因看他不順眼,瘋狂的用皮棍抽打吳亞林,張所長每抽打一次,吳亞林就在心理記了一下,直到張所長打到無力為止,到現在依然記得,總共被打了五十六下。
隨即又被非法加重了五年刑期,吳亞林又被非法關押了四年,記者問:「台灣都有假釋的條件,難道那裏不能假釋出獄嗎?」吳亞林說:「在共產黨的體制之下,要假釋只有一個條件而已,就是要伏首認罪,我就是不認罪,我沒有罪,為什麼要認罪?」
依照中國的法律,兩個刑期相加要減掉一年,所以兩個五年相加再加上前面在看守所羈押的三個月的總和是,九年三個月又一天的冤獄。
揭發監獄中殘忍酷刑的驚天黑幕
為了維權的結果其實代價不菲,吳亞林這九年的冤獄其實是度日如年,一天能夠溫飽的糧食分三餐吃,必須忍受九年飢餓的痛苦。再加上時不時的酷刑、毒打、和折磨,在監獄中所受到非人道的摧殘,吳亞林痛訴這實在是令人髮指。
當時在監獄旁原本就有一個提審室,可是監獄的獄長卻關閉這個提審室不用,在兩百公尺外的地方設一個提審室,這讓戴著腳鐐的吳亞林磨到腳踝的皮都沒了,甚至是鮮血直流,在行走這兩百公尺路後,回頭一看,滿地都是鮮血。
吳亞林回憶,還有一種酷刑叫做「麻繩捆」的酷刑,「這種酷刑專門針對管教不聽,不勞動,批評共產黨的人。」
「麻繩捆」就是把犯人的手捆在背後,再從肩膀處捆到手腕,在手腕的地方把人給吊起來,腳尖著地。越細的麻繩越痛,動一下就痛,時間久了也痛,又麻又痛,整個手臂都黑的瘀血了,而在鬆繩的時候更是痛苦,每次捆的時間約三十分鐘到四十分鐘。
在六、七月份的夏天,監獄也增加了一樣酷刑,把犯人關押在一個1.5米大小的房間裡,每天只准用一桶水擦身子、洗澡,洗完澡後水裡都是厚厚一層的白沫,一次關一個月、三個月甚至半年,用這樣的方式折磨吳亞林與其他犯人。
吳亞林還在獄中遭受到許多非人道的酷刑待遇,他時不時的就會遭受到獄中惡警用電擊棍電、一陣猛打,甚至用皮鞋尖一陣猛踹,不准喊痛,不准叫,越叫就越打。
吳母為兒哭瞎左眼 吳父罹患心臟病
吳亞林表示,知道兒子在監獄所受到很多非人道的酷刑折磨後的吳母,每天都在想念吳亞林,吳母在身心所受到了創傷無法形容,左眼因此而哭瞎了。
而吳父也遭受到連坐罰的牽連,公職權力被強行剝奪,也因只失去了漲薪水的福利,頓時家境陷入困境,吳父也因此得到心臟病和大腦萎縮症。
和平上訪的維權之路
二十二歲就蒙受九年六個月冤獄的吳亞林,在1990年6月14日出獄,在多方走訪的情況下,於1995年8月16日的法院宣告吳亞林平反、無罪。因此,讓吳亞林的信心大增,決定為自己的九年冤獄四處維權。
吳亞林說,在北京就走訪了三次,第三次被公安強行押回原住地。在中巴市的各黨委書記上訪了五、六十次也上訪無效。吳亞林的上訪總共有兩個訴求,一是共產黨必須為冤獄國賠,二是嚴懲製造冤假錯案的所有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這個平反的訴求雖然是為時已晚,為了維權的公義,對吳亞林而言卻換來了九年三個月的冤獄和代價。不過法院作出平反的判決,也代表了被羅織莫須有罪名的吳亞林,一個在九年前就應該做出的最正確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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