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8日訊】據官方媒體報導,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王振川近期答《財經》記者問:對於許多國家通行的官員財產申報和公示制度為什麼在我國不能實行?王振川答:「關鍵還是社會發展還沒有到那個階段,條件不具備。」他說的階段、條件,不是指老百姓的民主意識和監督要求,也不是指官員的承受能力,而是技術性條件,「比如國外的實名制」、「如金融體制的完善、健全還有待時日。」 然而,至於哪些條件不具備卻語焉不詳,似乎一切盡在不言中。
倘若反覆琢磨仔細推敲,王振川的這種說法根本就不能成為理由。難道中國要等到像西方國家那樣的「階段」、「條件」,才能實行官員財產申報和公示?這簡直連一般常識都不講了!中國老百姓迫切要求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從源頭上制止腐敗,把那些明目張膽、肆無忌憚的貪官污吏從根上管住。讓他們把財產申報並公示出來,接受眾目睽睽的監督,看他們上任和離任時財產的增減量,看大家可感知他們及家屬的消費與公示的合法收入有多大差距,放到太陽底下曬曬——這種在國外行之有效的懲治腐敗的有力措施,到了我們這裡居然因為「社會發展還沒有到那個階段,條件不具備。」而無法實施和使用,實在荒唐至極!檢察院高官的這種宏論實是藉故推宕拖延擱置的託辭,而沒有一點反對腐敗的緊迫感、責任感,讓人不免心生「俟河之清,人壽幾何」 的悲涼。
其實,高官遲遲不出檯面向社會的財產申報和公示制度,並不「是社會發展還沒有到那個階段,條件不具備。」云云,而是另有隱情。據國務院研究室、中央黨校研究室、中國社會科學院等部門的一份關於「貧富兩極分化」的調查報告表明:高幹子女掌控五大經濟部門。在金融、外貿、國土開發、大型工程、證券五大領域中擔任主要職務的,有百分之八十五至九十是高幹子女。中國的億萬富豪,九成以上是高幹子女,其中有二千九百多名高幹子女,共擁有資產二萬億。實際上已形成了官僚資產階級。三千人不到的他們,居然擁有的財富相當於中國國家一年財政收入的一半。而一旦實行自上而下的公佈自己、配偶和子女財產這項制度,他們之中不知要有多少人就要老菩薩過江一一自身難保。人家南韓不就有過這樣的先例嗎?由此看來,說一千道一萬,怕暴露隱情這才是不敢公佈財產的真正原因。
所以,儘管人們籲請呼喚已經二十多年了,大概嗓子都快要喊啞了,可是,某些治國者對此不僅無動於衷,於心能忍,楞是不給。曾幾何時祭出「國情論」來應對,如今又祭出「技術條件論」來忽悠中國老百姓。不過這只是打馬虎眼而已,而保住手中的權力,永享由權力所帶來的榮華富貴無上風光才是目的。不過,用「國情論」和「技術條件論」來忽悠中國老百姓,絕非明智之舉。因為「雪堆裡埋死孩子一一久後必明」,「隱情」終究是隱瞞不住的。鄧小平不是說過「我相信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嗎?治國者如果明智的話,趕緊改弦更張,因為歷史留給的機遇已經是月明星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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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議報》第334期 //www.chinaeweek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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