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7日訊】常看武俠小說的人都知道,江湖上有一種東西可以保護別人穿越重重野豬林,直接到光明的目的地。這東西有時候是塊牌子,有時候是把暗器,總之是可以代表物品主人的身份,以及他在江湖中的地位。當然,官府在這方面也沒多遜色,各種“堪合”之類的東西,也可以作如是觀。
後來官府與江湖就合流了。河南虞城縣市容局就這麼幹了一次,他們讓所轄地區的小販們都買一把遮陽傘,買了這傘的就是自己人,該轟趕的時候手下留情,而且你可以隨便做你的小販生意。當地的小販都“自願”買了這樣的一把傘,而且懷著感激的心情稱之為“保護傘”。這個名字在這裏應該沒有啥貶義,確實是受到保護的標記。
發賣保護傘這件事其實倒也沒什麼好說的,戲法人人會變、各有巧妙不同,某些手中掌握權力的人比這個過分的時候有的是,相比較而言,這裏的小販還得到了一把大致可以遮陽的傘,比拿到白條的人還是幸運多了。
事情如果就到這裏也就罷了,但令人生氣的是新聞裏說,沒過多長時間 ,發賣保護傘的部門宣稱,現在這傘可不太管用了,該轟趕還是要轟趕的。看來這保護傘的有效期實在是短了點兒,按照什麼“品質三包”之類的規定,算是偽劣產品的一種了吧。
當年江湖人士闖蕩天下的時候,“盜亦有道”這句話還是都記在心上的。之所以講究這個“道”,是因為即使是做得見不得人的營生,只要講究了行規,就等於是給自己留下了後路。記得在《中國特殊社會》一書裏就提到過這種“道”,內容基本上是“三不偷、五不搶”、“說話算數”等等。如果不是考慮到江湖社會的邊緣性,你都可以把這個看做是傳統社會的道德標準了。
“三不偷、五不搶”說的是不偷不搶那些過於困苦的底層民眾、或者清官什麼的。清官我們現在存而不論,這些小商販應該說是社會底層了,用發賣“保護傘”的方式變相剝奪他們,看來有違江湖道義。而“說話算數”直是談不到,保護費這件事不是不能收,而是不能收完就變臉吧?
江湖道義講完了,說說“傘”這種東西。除了雨傘、太陽傘、保護傘之外,原來還有一種傘叫做“萬民傘”。這種東西是當官的任期滿了以後,當地父老為了表彰他勤政愛民的政績,會在他臨行時候奉上。雖然後來成了慣例,但遇到太過於貪墨的官員,父老鄉親們有時候也會悍然拒絕送這個臨走的人情。這時候,該官員為了面子別太難看,一般都會自己掏腰包給自己買上幾把“萬民傘”。
您看,人心不古就是這個意思。這地方雖然江湖與廟堂的手法進行了合流,可不但江湖道義有虧,連廟堂上當年自己掏腰包買把萬民傘的肚量都沒有了。江湖寥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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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嶽散人:“盜亦有道”還是要講一下的
五嶽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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