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7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張敏採訪報導)在獄中服刑的維權人士郭飛雄的太太張青26日發現,廣州天河區法院發出執行郭案判決罰款通知之前已經提走張青存款、凍結張青帳戶。律師強調罰款應該從郭飛雄名下提取,而且這樣急迫執行確屬少見。
正在廣東省梅州監獄服刑的維權人士郭飛雄的太太張青26日去銀行發現,早在廣州天河區人民法院給她寄出郭飛雄案判決罰款執行通知書之前,法院已經提走張青的個人存款、凍結了她的帳戶。
張青:「今天下午,因為我有些朋友打了錢來,讓我去查一下看是不是到了,他們不是把我一個建設銀行和一個中國銀行的帳號給放到網上了嗎。我今天下午去,首先建設銀行打出來後,我一看有7,260元轉帳支出。我當時很驚奇,我說『莫非是碰上了什麼高級小偷?』因為我手上還有中國銀行的帳號,我就馬上去旁邊中國銀行再打,彈出字幕叫我去找前台的服務員。他(她)就給我查了一下,然後說『你這個被法院凍結了』,凍結的帳號上有多少錢、這個錢還在不在上面,我可能明天還會去問一下。
我就再回到建設銀行,說『我想查一下這個錢是怎麼走的』。他(她)跟我說『取走7,260元,留下了4元4角8分沒有取走,人民法院取走的,上面是這樣寫的』。
還有時間問題。中國銀行的帳號是12月17日就給我凍結了,建設銀行取走的那個帳號是12月18日,而我在收到他們的『特快專遞』催交四萬元錢(郭案罰款) 的時候,是在12月19日下午4、5點鐘,也就是說,在給我叫我去交錢的這個催交通知書的時候,他已經在前一天和更前一天,把我的錢取走了一部分,還把我的帳號封起來了」。
郭飛雄本名楊茂東,曾經參與廣東太石村維權活動和營救維權律師高智晟。去年9月14日以「涉嫌非法經營 罪」被拘押,後被以同樣涉嫌罪名起訴,涉案是被捕之前5年出版的揭露瀋陽官場腐敗的雜誌《瀋陽政壇地震》。此事幾年前已經處理過,並罰沒10萬元人民幣。郭飛雄在看守所會見律師,自述遭到包括電警棍電擊男性生殖器的酷刑逼供。
今年11月14日,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郭飛雄有期徒刑5年,罰款4萬元人民幣。 張青表示決意為丈夫抗爭鳴冤,12月19日發出第4封致國家主席胡錦濤的公開信。
26日張青發現她的存款被提取、帳戶被凍結後,談她的心情—
張青:「我覺得很震驚,他們真的是無所不用其極呀!這個錢是別人資助給我們的,因為小孩沒讀書,也是資助一些作為生活費用。這樣,明年孩子上學的話,真的是成問題。這麼一來,即便是以後有別的什麼帳號,別人想封我的帳號也是非常容易。
其實我馬上就面臨著經濟有很大困難,意外的給我們有很大的壓力。這種蠻橫的從我帳號上拿走,是非法的。」
郭飛雄的辯護律師,在北京的莫少平律師事務所主任莫少平先生接受採訪談對這件事的看法。他認為—
莫少平:「張青可以提出一個抗辯,就是畢竟是對楊茂東本人的罰金,根據罪責自負的原則,法院判決下來,如果沒有履行法院的判決,正常的應該是給你強制執行通知書之後劃撥(錢)。
不管怎麼說,判的是楊茂東的罰金,應該首先劃分清楚,什麼是楊茂東的個人資產,不能把夫妻共同財產屬於我這一部分的你去罰。
按照法律規定,如果我執行被告人的財產,他沒有,甚至犯罪人刑滿釋放之後他還有財產,繼續執行都可以。像這麼緊的督促,他服刑了以後,我就去執行(罰)他家裡的,確實比較少見。」(//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