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2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12月22日報導) 美國一名男子因謀殺女兒等罪名入獄,但8個月後DNA鑒定證明他無罪,他因此而獲得近千萬美元賠償。
位於芝加哥的聯邦地區法院陪審團裁定,對於福克斯和妻子梅利莎提出的4400萬美元賠償要求,法庭判決福克斯獲賠930萬美元、梅利莎獲賠620萬美元。
2004年6月,福克斯3歲的女兒被發現溺死在一條小溪中,現場距她位於威爾明頓的家約6公里。福克斯隨後遭逮捕,並被關押了8個月,面臨一級謀殺和性侵犯指控。
2005年6月,在DNA鑒定結果證實清白後,福克斯獲釋。他和妻子將威爾縣5名調查人員和威爾縣政府告上法庭。
現年30歲的福克斯在起訴書中說,他被捕後,調查人員在連續14個小時的審訊中,通過威脅、誘騙等方式企圖使他承認謀殺自己的女兒。出於絕望,他在審案人員承諾寬大處理的條件下編造了「作案」經過。
威爾縣檢察官格拉斯哥說,調查人員是在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逮捕了福克斯,並無過錯。他表示,相關部門將對這一判決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