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真香港報導)本報早前報導的赴大陸西安司法覆查案件反被扣留的港商曹安琪,至今已被當局扣留10天。19日,曹安琪年過70歲的父母在港商內地投資權益關注組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質疑西安法院設陷阱拘留他們的女兒,呼籲中共當局儘快釋放她女兒。關注組並質疑中級法院發出司法拘留令是對曹安琪進行司法迫害。
港商曹安琪就一宗2千多萬的經濟糾紛案件,於今年9月連同內地投資權益關注組數名成員到北京中南海申訴,後來信訪局同意西安處理不當,表示案件已經交由陝西省高級法院處理,要她耐心等待法院覆查結果。
法院聽證前已發出拘留書
本月7日,曹安琪接獲陝西省高級法院通知,要她10日上午10點前往聽證,並聲稱聽證時間只需半個小時左右。但在高院,卻遭西安市中級法院5名人員強行拉下樓塞進汽車,隨後中院發出一份司法拘留書,將她司法拘留15天。目前曹安琪被拘留在西安市第二拘留所。
曹安琪的父母在記者會上公佈了這份拘留決定書。奇怪的是,這份拘留書發出的時間是12月6日,但曹安琪10日才到西安,也就是法院早在她回西安前已經簽發拘留書;拘留書上曹安琪的籍貫錯誤,原本是上海,但拘留書上卻寫西安,以及曹安琪的公司名稱錯誤,由安君公司寫為君安公司;另外,法院是以不執行法院的裁決為由,扣押曹安琪,但案件到現在仍是在司法覆查中,未有裁決。
有組織進行司法迫害
對於高院在中院發出拘留書後次日通知曹安琪回西安,是否是一種設陷阱誘捕,曹母沒有直接回答。但她指出,女兒在入獄當天曾經2次打電話出來,一次要求幫忙購買生活用品,另一次要求她的員工轉告她家人,高院既不承認又不接受信訪局要求他們覆查案件的處理意見。曹母質疑高院在包庇騙去女兒錢財的西安公司。
曹父則氣憤的說:「我女兒2千多萬都被騙走了,這是官商勾結的典型案例。」
協助曹安琪個案的內地投資權益關注組發言人陸偉萍強調,這份拘留書錯誤重重,本身是違法的,而且從這份這麼草率的拘留決定書,可以看出中院是在「有組織的進行司法迫害」,並呼籲立即釋放曹安琪:「我們有理由也相信他們對曹安琪任何進行的行為都是不可寬恕的,是草菅人命。」
憂慮女兒被逼供
曹安琪至今被扣留10天,除了西安的員工見過她一次後,曹父母一直不獲批准見到女兒。曹母擔憂女兒在獄中被虐待。她說,大陸慣用的手法就是逼供,他們的工作人員肯定不會出手打人,他們用被拘留的人打你,打得你鼻青臉腫,鼻樑骨斷了你都不知道。
求助中聯辦 駐京辦難
曹安琪被拘留後,曹安琪父母分別向中聯辦和駐京辦求助。11日,他們手持國家信訪辦的回信面見了中聯辦一位姓潘的人員,要求他們立即釋放曹安琪。對方聲稱說,口講無憑,要求曹安琪父母寫書面材料,他們其後當場寫了信件,對方答應轉到信訪辦。13日曹安琪父母再次去中聯辦詢問處理結果,但中聯辦的保安卻和他們說,潘生不在,出差了,在他們堅持下,才有另外一個保安打電話通傳,隨後潘生打來電話,聲稱已經轉了信,要求曹安琪父母把信放在門口。
曹父氣憤地指責對方架子大,批評中聯辦不能只做信差,要做事。隨後曹安琪父母又向駐京辦求助,要求會見女兒,也是困難重重。直到開記者會當天才接獲通知可以安排見女兒。
陸偉萍批評,香港政府漠視港人的權力,一直推給一國兩制,認為不能干預司法,但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95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其它地區的司法機關通過協商依法進行司法方面的聯繫和相互提供協助,她批評駐京辦根本沒有提供協助。
今年47歲的曹安琪,02年8月在西安成立公司,與當地一間國營汽車公司達成開發房地產的協議,簽訂合同書,資金由曹負責,由汽車公司出地。當時後者提供一塊位於西安市碑林區的20畝土地。曹稱合同標明土地必須合法,無任何糾紛,但實際上這塊地03年初已被法院查封。合同還約定04年6月底為最後履約期,曹按期履行應盡義務,並借給對方400萬元人民幣,但對方至今仍未能提供合法的土地。曹安琪共被對方吞掉2,400萬元。
05年3月,汽車公司以曹的資金不到位為由要求當地警方介入。同年9月,西安市碑林公安分局以涉嫌虛假投資罪,突然拘傳曹安琪,扣押護照,限制其出境,去年3月又以證據不足為由解除禁令。陝西省商務廳外商投資協調處處長權俊奇在接受香港媒體查詢時,證實曹所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並稱曹確實受到不公正待遇,但由於事件進入司法程序,不宜對此發表更多意見。曹安琪其後連同港商投資關注組成員在今年9月底到中南海上訪,反映意見。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