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12月2日報導)吉林省一名男子,懷孕女友被驗出懷女胎又拒絕墮胎後,以汽油焚燒女友,女友受傷胎兒流產,男子被判死刑。
新華網報導,今年二月十三日十時左右,在瀋陽市大東區蓮花街長順三巷社區內,傳出刺耳的「救命」聲,隨後跑出一個「火人」。
在鄰居們在幫忙滅火後,大家才發現被燒得慘不忍睹的是懷有身孕的孕婦。
法院查明,今年三十二歲,曾有犯罪紀錄的王東,和打工女孫岩本來已籌劃結婚,經超音波檢查,孫岩腹中六個月的胎兒是個女孩,王東態度突變,要求墮胎。
由於孫岩堅持要生下女孩,兩人因此經常發生爭吵,二月十三日,孫岩本想跟王東去辦理結婚登記,在一頓爭吵後,王東拿出一個裝汽油的礦泉水瓶,澆孫岩一身,並掏出打火機焚燒。
孫岩被送到醫院救治。經診斷,燒傷面積達百分之三十,並有吸入性損傷,面部嚴重毀容。為了救大人,嬰兒的生命沒有保住。
法院認為,王東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犯罪手段殘忍,依法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