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指齊崇淮遭控「敲詐勒索罪」 證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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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4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申鏵採訪報導)原《法制早報》駐山東記者齊崇淮自今年6月份被警方拘押以至後來逮捕至今已經將近半年,但他的案子仍然沒有進入審判階段。他的律師告訴本台記者申鏵說,警方指控他「敲詐勒索罪」的證據嚴重不足。

齊崇淮在被捕前,撰寫了大量的批評報導。今年6月14號,他在新華網上發帖,批評滕州市建設豪華的市政府大樓。結果6月25號他被滕州市公安從家中帶走,8月2號被滕州市人民檢察院正式批准逮捕。齊崇淮的妻子焦霞說,自從他被抓以來,警方指控他的罪名已經換了三個—

焦霞:「第一個罪名是涉嫌經濟犯罪,第二個是招搖撞騙罪,最後批捕的時候就說是敲詐勒索罪了。」

焦霞說,出身山東農村的齊崇淮性格耿直,敢說真話,別人迫於壓力不敢發的批評稿子,拿到他那兒都能刊登出來。焦霞說,齊崇淮被抓後,公安曾向她透露她丈夫被抓和他寫的批評報導有關—

焦霞:「9月26號他們來他辦公室和他家裡搜查,說他被判刑了,我問為什麼判刑?他說你不用管,不要問了。我問是不是涉及經常發一些批評報導,有沒有這個原因?他笑笑點了點頭。」

丈夫被抓以後,靠焦霞一人打工撫養兩個年幼的孩子,生活很是艱辛—

焦霞:「我們兩個孩子,一個女孩,一個男孩2000年生的,一個8歲,一個10歲。我總覺得就是說,為什麼好人、說真話的人就有這種下場、受到迫害?我真的不明白。」

代理齊崇淮案件的北京律師黎雄兵告訴本台說,他已看過滕州市公安方面蒐集的指控齊崇淮「敲詐勒索罪」的證據,他認為證據不足—

黎雄兵:「敲詐勒索罪必須有一個特徵,就是犯罪嫌疑人有意恐嚇、使被害人產生懼怕、違背自己的意願來交出錢財的這樣一個行為特徵。我現在從公安機關偵查收集的材料來看,他門所指控的一些犯罪事實無一例外都是政府機關、宣傳部的一些官員在負面影響的一些宣傳報導方面主動找到齊崇淮,或者是其他那個助手要求不要把一些報導發出來,給他的是一般3千、5千不等的報導支出。這樣一個情形不構成新聞記者的敲詐勒索罪。」

另外,黎雄兵還說,齊崇淮 8月2號批捕後,公安有兩個月的偵察時間,後來延長了一個月。到11月初偵察取證時間到期,齊崇淮現已被移送檢察機關。檢察機關有一個半月的審查期限,所以,黎雄兵說,最遲到12月底,滕州市檢察機關應該就是否將齊崇淮案移送法院進入審判程序作出決定。(//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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