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日訊】(大紀元記者章樂法國巴黎採訪報導)據美聯社報導,2007年11月8日,北京奧運新聞中心主任李湛軍表示,中共當局現在允許運動員與遊客,在奧運會期間攜帶自用的宗教物品,但是,這一政策唯獨不適用於法輪功學員:「涉及法輪功的文字和活動在中國都是被禁止的」與「來到中國的外國人必須尊重與遵守中國的法律。」
李湛軍這一言論直接違反奧林匹克憲章第5條,該條款規定:「對於某國家或個人,以種族、宗教、政治、性別或其它方式,進行任何形式的歧視,都不容於奧林匹克運動精神。」,此外,中國憲法第36條也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以及「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本報記者就李湛軍公佈的中共這一政策採訪了法國國民議會一位副主席的助手,法布裡思‧雷燁先生(Fabrice Layer)。
雷燁說:「李湛軍這一言論與奧運精神也是完全背道而馳的。奧運會要凝聚這一星球上的所有人,而且其背後有人權的理念,從博愛的角度倡導種族間的對話,相互尊重各自的理念與信仰。而將不同的宗教或宗教活動區別對待則與奧運精神不符。李湛軍的言論令人震驚。
「我認為越來越多的人對中共對法輪功學員、西藏宗教信仰者、佛教徒等的歧視表示震驚,… 這種區別對待是不能令人接受的。
「您所提出的問題很有意義,因為在奧運期間,全世界的人們將注視在中國所發生的事情,注視中國的人權狀況,人權的理念也將進入其間,會引發更多的討論。我也相信這會逐步使政治領導人們感到有義務對將要發生的事情採取立場。關於這種對不同宗教的區別對待、把人分成三六九等的做法與奧林匹克精神不符。
而且我注意到,作為國際奧委會和奧運會組織者將自問,奧運越臨近,人權議題越會返出來,而且悖論地(與中共的期望相反),這場奧運可以成為『人權奧運』,因為如果中國不講人權的話,全世界都會看到奧運精神與中國人權的巨大差別,從而引發人們的反應。」
記者告訴雷燁先生,有消息說,中共在後悔主辦奧運,因為它爭來了奧運主辦權,同時也引來全世界對它踐踏人權的關注與譴責,這對它的打擊力度非常大。
雷燁說,各種世界性的體育活動都會促使獨裁政權的改變,因為有國際社會的關注。他認為會引發熱烈的討論,包括在中國內部。
關於抵制奧運,雷燁表示,他個人處於矛盾之中:一方面,中國不尊重奧運精神的做法令他震驚,這是很清楚的事情;另一方面,民主世界的參與,傳播事實真相,可能會悖論地反而對民主有利。他還表示,那些認為讓北京舉辦奧運給了它宣傳自己的機會的人士,也要考慮到這也是向不民主地區傳播民主自由理念的一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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