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一日電)中國大陸的「長城保護條例」實施屆滿一年,但專家指出,很多地方還不知道有這個保護條例,萬里長城在一些地方根本沒有受到保護。
「北京晨報」今天引用中國長城學會常務副會長、長城專家董耀會的話指出,像長城這樣理應被列為重要的保護對象,在很多地方什麼保護級別都沒有,這是「一個令人意外的事實。」
按中國文物保護,分為縣級、市級、省級、國家級等四個級別。
董耀會批評,學會並不反對開展旅遊,來帶動對長城的保護,文物部門介入其實可以更好地推動旅遊資源的利用,但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對建設案件中涉及長城保護者,應報上級文物部門卻沒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