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蹊蹺出獄 吉林高院5法官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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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9日訊】六年前「吉林省遼源打黑第一案」的主角「黑老大」劉文義,在初審時獲刑二十年,但幾經司法來回後,最終僅判刑五年,而且因在監獄進行「技術革新」,服刑三年即告出獄。劉文義蹊蹺減刑,經舉報後,今年8月初,劉文義在河南洛陽被吉林警方抓獲。

隨著劉文義再度被抓,包括其原辯護律師鄭緒達在內,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宋翔、刑三庭副庭長劉建偉、審判監督庭法官於承烈與刑三庭法官李永軍以及四平市中院執行局副局長趙大偉應聲落馬,並牽出一起監獄醜聞。

鄭緒達為該市知名律師,是長春市政協常委,由此結識各界要人,被認為頗有能量。此番涉案,刑拘通知顯示正是「介紹賄賂罪」。

吉林高院涉案四名法官中,宋翔是吉林省刑事審判權威,長期擔任刑一庭庭長要職,為該院重量級人物。

另三名法官也曾均為刑一庭成員,在宋翔手下任職。其中,劉建偉今年45歲,法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在法院系統工作二十餘年,今年3月底才由吉林省人大常委會批准成為刑三庭副庭長。

「遼源打黑第一案」

據南方週末報導,此案緣於六年前的一樁舊案,被稱為「遼源打黑第一案」。

劉文義,現年40歲,吉林省遼源市龍山區福街鎮人。據當地街坊介紹,劉家共有兄弟五人,劉文義排行最末。從中學起,劉文義便和鄰居李丙源(綽號五丙子)等多人一起聚眾鬧事,在當地頗有惡名。

因犯有流氓罪,1985年,18歲的劉文義即被遼源市中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1990年釋放後,又因流氓罪在1994年被遼源市勞動教養委員會決定勞動教養三年。

1993年,為爭奪「黑道」老大地位,劉文義糾集二十多人,與當地以邊萬國為首的另一派勢力持槍械鬥。後邊萬國在拒捕時被公安機關擊斃。由此,劉文義確定了當地「黑老大」的地位。

在該組織內部,劉文義自稱「老大」,負責組織、領導以及幕後策劃,其成員包括其二哥劉文財、三哥劉文武、四哥劉文章及號稱「遼源第一殺手」的薛克華等人。

1999年7月,在東遼縣遼河鎮某村開採煤礦時,劉文義以鄰礦開採過界為由,勒索鄰礦業主唐某9萬多元。之後,更是憑藉勢力將唐某的煤礦據為己有,成為其經濟來源之一。

當地知情人士介紹,劉老五以其勢力控制遼源商界,其三哥劉文武則頗有經濟頭腦,劉氏兄弟互為依托,「一個唱白臉,一個唱紅臉」。
  
三審三減:從20年到5年

2001年9月前後,遼源警方抓獲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劉文義及組織成員共23名。該組織涉嫌敲詐勒索、故意傷害、強迫交易、強姦等犯罪行為,作案35起,致傷十多人。

2002年7月,遼源市檢察院對劉文義及其組織共11名主要成員提起公訴。

當年8月27日,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劉文義被認定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七項罪名,總刑期34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其他骨幹成員則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至20年。

劉文義隨後提起上訴。2003年9月,遼源市中院一審改判,劉文義被減刑至15年。

一審改判後,劉文義原有七項罪名被減為五項,變動最大的是,其中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已不在其列。

改判後,劉文義再度提出上訴。2003年年底,經吉林省高院審理後,二審判決,劉文義的刑期再度從15年縮減為10年。

在律師鄭緒達的建議下,劉文義又提出申訴,案件被轉移至審判監督庭。申訴結果是,初審被判總刑期34年、執行20年的劉文義,最後僅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2003年年底,劉文義進入吉林梅河監獄服刑,按5年的正常服刑期,從他被羈押日2001年9月13日算起,應該到2006年9月12日出獄。

「技術革新」獲獄內減刑

劉文義2004年年底出獄,劉文義實際服刑不過三年有餘。

獄方稱,劉文義獲得減刑的原因,在於改善監獄冬天供暖方面「有重大技術革新,對監獄作出極大貢獻」。上述知情人士笑談,實際情況是,由於監獄經費緊張,供暖一直不足。劉文義哥哥劉老三花費三十多萬元,為監獄配備一套取暖鍋爐。

為讓減刑順利通過批准,監獄更一度組織相關人員,通過了對該「技術革新」的認定。

該監獄副監獄長安彤晨承認,曾在劉老五減刑一事中謀取個人利益。安彤晨現年四十餘歲,在監獄分管勞改等方面,減刑大權在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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