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流:中國到底是「法治社會」還是「黑治社會」?

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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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4日訊】中國法律工作者、著名的維權人士俞梅蓀先生,為包遵信先生逝世治喪一事,竟被北京警方無緣無故從11月2日下午6時就被控制,在午夜3日零時與警察發生推搡,俞梅蓀被摔在地上,1時被關押在派出所,至晚上8點以後才釋放,共26小時(其中在派出所20小時)。在此期間,我先後5次去電話,他家無人接聽,到了晚上9點才打通。他告訴我剛從派出所回來。我是俞梅蓀的朋友,一個74歲的右派老人。鑒於他是我的朋友,又是我們右派的後代,作為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我,有權利站出來說話和寫文章公諸於世!

我們決不能讓此種無法無天的黑惡勢力,踐踏憲法、國法、黨紀、警紀,真到了孰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如果再不站出來說話,明天就是張梅蓀、李梅蓀和更多的人。一個國家如果沒有法,老百姓就無法活下去!為了捍衛國家的法律,我希望更多有良心、有正義感的人站出來說話!我說過,鐵流的脊樑,只能打碎不能壓彎!我相信中國人的脊樑也是一樣:只能打碎,不能壓彎?

俞梅蓀何許人也?我和俞梅蓀已是十五年的朋友,知道他是個書生、學者和性情中人。他直率、坦誠,心無雜質,像顆無塵的水晶珠子,且有知識份子的傲骨與傲氣,凡他認準的事情就一定義無反顧,縱是割頭也決不後退。

1993年,我是中國公共關係協會主席團的委員,負責承辦「四科一府」(四科:國防科工委、國家科委、中國科學院、中國科協;一府,北京市人民政府)聯合主辦的「中國科技人才交流大會」,需要請時為國務院總理的李鵬先生為大會提字支持。他當時是國務院的祕書,經朋友介紹找到他,他欣然接受,在三天就將李鵬先生的題字送到大會來,趕上了「3.18」的開幕式。後不久,他參與起草中共十四大文件,受中共上海《文匯報》總編之騙而提前幾天弄走複印件,結果被北京市國家安全局以「洩密罪」被捕而起訴。

他是立法工作者,參與不少重要法律的起草,也是「國家安全法」的催生人,對他的蒙冤受屈,法律界極為不服,大法學家並大律師江平先生兩次親自出庭為他作無罪辯護。但是,不公正的中國司法,在權力縱容下仍判處他三年有期徒刑。在獄中他一直上訴,由於他在服刑時曾不顧安危而奮力制止了一場犯人打架事件等,成為「全監獄的勞改積極份子」,依法應該減刑1年,但當局卻以「必須認罪」,寫出悔罪書為條件。他是條漢子就是不認罪,寧願坐滿三年,死不低頭!

1997年他滿刑出獄,我們便成為忘年之交。此時我才知道他出生於書香世家,爺爺俞頌華是上海《申報》總主筆(即總編輯),最早訪問蘇聯,面見過列寧,瞿秋白曾是其翻譯助手;他父親是中國保險公司的創辦人,1957年被劃為右派後跳樓自殺,當時他才4歲。逆境催他奮發,不平激勵他向上。他自學成才,考進北京大學法律系,畢業時被選入中南海,成為法學界後起之秀。這樣一個有為之士、國家有用之材,竟成為一個社會底層的「賤民」。

「不平則嗚,不公則憤」,這些年來他成了中國維權的勇士,為社會弱勢群體經常義務地提供法律援助,不怕威脅打壓地站出來為他們呼籲吶喊!於是,自此成為北京以至全國有關部門重點監控和看管的對象。只要北京一有什麼重大活動,比如全國人大會、黨代會和一些敏感時段(「六四」),公安、國安,就要派出大批警力監控他:不准出門!不准上街!不准會友!而無任何法律程序,全是口頭宣示。9月底從國慶日之前至「十七大」結束的期間,他和我一樣均被有關部門嚴密監控,只不過他的「規格」比我的還高,由警察日夜看管,人員多達四五人。

這次包遵信先生逝世,他是治喪的操辦人之一。昨晚六時他要外出,看守他的警察不准他出門。他理直氣壯問:為什麼?警察說:不為什麼?就是不准出門!拿手續來?沒有!這是上級指示。哪一個上級?不知道。他再次出門,警察公然出手,他被摔在地上,眼鏡被摔壞,相機被摔壞,還被拉到派出所,又被幾個警察推搡而兩次摔在地上,關押起來。他抗議,他絕食,可是警察並不理睬。

我們不禁要問中國有關當局:到底中國是「法治國家」還是「黑治國家」?你們還執不執行胡錦濤「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我真痛心,想不到我們為之奮鬥終身的國家,竟然如此卑劣!

(原載新世紀20071104)(//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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