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9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九日電)中國大陸八名準空姐參加馬來西亞航空公司的招聘活動並被通知錄用,在苦等十個多月後卻被告知不再錄用,一狀告上法庭,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中國法院網報導,八位准空姐將馬來西亞航空公司和北京外航服務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兩被告連帶賠償每人的經濟損失人民幣三萬八千一百三十五元到六萬六千九百六十元不等。
報導表示,原告訴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被告馬來西亞航空公司委託北京外航服務公司在網站上發布在中國招聘中國籍空中服務人員招聘廣告。原告根據招聘廣告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五年二月參加並通過初試、複試和體檢,且被確認錄用。
二零零五年二月至六月間,原告應兩被告的要求辦理相關政審手續,並將政審材料和辦理馬來西亞工作準證所需的材料寄給被告。其後,原告多次詢問被告,被告均稱正在辦理手續,要求原告耐心等待。
報導指出,原告認為,原告根據被告要求參加應聘並被確認錄用,辦理相關手續,被告應該信守承諾聘用原告。被告行為已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應當賠償原告所遭受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