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綿陽300移民代表進京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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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1日訊】(天網義工黃琦報導)11月21日下午14點,正在北京上訪的四川省綿陽縣城郊公社南河壩移民代表鄧鋼、劉成吉致電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我們是1964年因城市建設規劃而被”遷走”的300移民代表,正在北京上訪,希望中央督促地方政府給予合法、合理的賠償。

隨後,我們電話採訪了鄧鋼先生,他告訴我們:我們在北京花錢才買到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電子投訴郵箱。現在,我們當地政府派了5人到北京截訪我們,他們抓住我們就要拉回去拘留,上月19日,我們的維權代表林玉蘭進京告狀就被刑警大隊拘留了10天,另一代表何國昌也遭軟禁。

以下是進京移民代表鄧鋼先生發來的投訴函:

40餘年前的移民搬遷是不是錯案
現屆政府該不該給予糾正

1964年4月19日前,我們84戶人家約300餘人,世代居住在四川省綿陽縣城郊公社南河壩,(現綿陽市中心)以種菜為業,吃的是國家供應糧,享受與城市居民同等待遇。

1964年4月19日至22日,短短的四天時間裏,綿陽縣政府動用人力,採取欺、哄、騙甚至強制等手段,統一下戶、統一斷糧,只把我們84戶菜農從條件極好的城郊遷到了離縣城幾十公里外的河邊公社山區去當農民。在搬遷之前,政府根本就沒有給我們傳達省政府或者中央的任何關於移民的政策文件(縱觀現今移民能從動員到搬遷完畢,能在四天內完成嗎?)可想而知,當時的縣政府採用的何種手段,才能使搬遷順利完成。

我們被遷到農村後,才知道當地的自然條件之惡劣,生活條件極差,與原居住地完全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原南河四隊的李玉珍來河邊後不堪其苦,政府又不兌現搬遷時許下的承諾,遂返回城郊鄉要討個說法未果,竟死在城郊鄉政府;到農村後我們好多移民由於不適應當地的惡劣環境因生活逼迫無奈,又有多人採取各種手段自殺:如原南河一隊的肖常明上吊死;南河二隊的吳貴庭喝農藥死;南河四隊的陳述珍跳樓而死;還有妻離子散的、生了病沒有錢醫治而拖死的,更是舉無勝舉。到如今當時遷入河邊的移民,已絕亡十餘戶,餘下的還在為生活而奔波,在少雨的季節,有的移民連生活用水都要到很遠的地方去挑,而當時,未被遷走的南河壩人,如今土地被國家全部徵用,居住地是綿陽市的政治文化中心,家家戶戶至少有一棟5至6層的洋樓。自住一層,其餘的出租,光房租每年收入就好幾萬,每人每月還要在集體領取生活費。(1歲的人10元,10歲的人100元,以此類推70歲的人700元,80歲的人800元)。可見,兩地的差距何其之大。如果,當時有合法的移民政策,又怎麼只能把我們84戶人家遷往山區農村呢?

根據當時1954年的憲法規定,公民有人身自由,居住和遷徒自由、住宅不受侵犯等基本權利;市、縣(市、區)人民代表大會不能制定地方性法規,省人大常委會才有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權利,且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當時縣政府搞的這次移民違背了我們的意願,我們一點都沒有要更換居住地的意思,連當時河邊公社在什麼方向,好多人都不知道,也沒有聽到傳達和看到有關合法的移民政策。因此,我們全體移民都認為當時的縣政府違返了憲法,自作主張,獨斷專行,搞的這次移民是錯誤的,致使我們全體移民從身心到經濟等方面都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和損失,為此事從1967年起,我們曾多次上訪有關政府部門,請求糾正錯案,賠償損失,都因種種原因未果。

值尊重人權,構建和諧社會的今天,為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我們全體移民又開始了上訪的歷程。

2007年3月29日,我們初訪於綿陽市涪城區人民政府,請求該屆政府給我們糾正遺留下來的錯案,該級政府為此事,還專門成立了一個以信訪局長羅XX為組長的專案組,(專案組的成員沒有我們移民方的代表,)調查了幾個月,結果公正與否暫不去說它,但作出的調查報告都不給我們看,也不給我們出示當年任何合法的移民文件及關係到我們移民自身合法權益等方方面面的原始依據;也沒有採取公開聽證,讓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來評判上訪人的訴求是否合法、合理。就在07年 7月24日給我們的解釋答覆意見上:

概括起來:其一,是說我們當時的移民是符合當時1962年,中共綿陽地委作出的”開發山區,南向北移、密向稀移的決策”(決策的具體內容不給我們看,通過我們代表去綿陽市圖書館查閱後得知,此決策並不是為我們這種群體制定的,不適合我們這種群體,而是為那種綿陽南面等縣的、吃飯成問題的農村農民自願遷往綿陽北面等縣農村的農戶而制定的。且須在自移公助,自願選擇的原則下進行,可見涪城區政府害怕糾正錯案,賠償損失,拿不出當時省政府以上合法移民政策,就張冠李戴、斷章取義,導用當時綿陽地委的此文件來敷衍、塞搪我們全體移民)。

其二,是說我們當時的移民搬遷是通過組織發動,群眾參與,還需寫申請書,不存在強行搬遷(根據當時的憲法、公民有居住和遷徙的自由,如果說是我們自願的,不存在強行搬遷,這根本就不需要他們來組織發動。說我們都寫了自願申請書的,我們要求看當年的自願申請書,他們又不給拿出來)。

其三,是說我們當時的移民得到了比較合理的安置,對我們原有房屋用兌換方式作了恰當處理(我們要求看安置補償及房屋兌換的原始依據,看該補償給我們的落實到位沒有,他們也不給我們出示這方面的任何原始依據)。

涪城區政府成立的這種專案組,光做表面文章,敷衍我們群眾,並且明顯剝奪了我們的知情權、參與權與監督權。之作出的答覆意見,我們當然不服。後我們群體代表分別多次上訪於綿陽市政府信訪辦和四川省政府信訪辦,由於涪城區信訪辦行政不作為,給我們作出的答覆意見不符合規定,此二級政府信訪辦的工作人員,不聽我們的訴求原由,不接收我們的上訪材料,不給受理。於是,劉成吉、林玉蘭、何國昌三位同志受我們全體移民的委託,上訪於中央國家信訪局,國家信訪局於9月 3日給我們開了一張來訪事項轉送告知單。叫我們回去後,找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信訪辦。

我們代表拿著國家信訪局的告知單,先後於07年10月10日和10月19日兩次上訪於四川省政府信訪辦;07年10月18日上訪於綿陽市政府信訪辦,此兩級政府信訪部門的公務員態度十分惡劣,還是不聽我們的上訪原由,不接收我們的上訪材料,一級一級的踢皮球,又把皮球踢到了涪城區人民政府。就在10月19 日,我們去省政府上訪的那天,省信訪辦104接待室XXX處長,態度猶為惡劣,藐視中央轉下來的告知單,並說”在北京,就是精神病人都可以給你一張告知單 “,見我們一到,他馬上就通知了我們涪城區當地政府,政府又通知基層幹部及磨河派出所,於是在涪城區治安大隊黃XX大隊長帶隊下,動用警車來攔截我們代表上訪,把我們帶回涪城區後,當晚在涪城區刑警大隊分別對我們的代表進行隔離詢問後,各級主要領導又開會對我們進行訓誡,當晚就託詞拘留了我們的女代表林玉蘭同志;代表何國昌同志被該鎮的幹部弄回去,軟禁了起來;代表劉成吉同志,一個三級殘廢的孤寡老人由於上訪還被當地政府取消吃了多年的低保。涪城區政府這種動用警力打擊報復、變向拘禁、監控群眾合法上訪的行為是否合法?我們的信訪權利怎麼才能夠得到保護?

在我們全體移民誓死上訪要討個公道的壓力下,涪城區政府信訪辦終於在07年10月17日給我們作出了一份符合規定的複查結論,此複查結論出台以前,他們也沒有採用公開聽證的辦法,讓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參與,而只是在前次的答覆意見上大同小異,加蓋了一個綿陽市涪城區人民政府的公章而已,他們這種不以解決問題為準則的工作方法,怎麼能讓我們不上訪呢?

2007年11月6日我們移民代表拿著複查結論,再次上訪於綿陽市政府信訪辦,交上了申請覆核書,請求綿陽市政府覆核解決我們的移民問題。這一次他們終於受理了。我們全體移民盼星星、盼月亮,正拭目以待看市級政府能不能給我們一個公證合理的解決。

在構建和諧社會的今天,在以胡錦濤為首的黨中央英明領導下,就連建國以來因國家大中型水庫建設的合法移民都得到了合理的後期補償。像我們這種因城市建設規劃而被”遷走”的移民,也定能得到中央的重視,督促地方政府給予合法、合理的賠償。

希望網上的各位朋友及懂法人士給予評論、聲援。(以上所寫情況絕對屬實,如有虛假,願負法律責任。)

如需瞭解當時的移民搬遷的詳細情況,請找張壽清;
如需瞭解上訪歷程的詳細情況,請找鄧新志;
如需瞭解拘留女代表林玉蘭的詳細情況,請找林玉蘭;
如需瞭解變向拘禁代表何國昌的詳細情況,請找何國昌;
如需瞭解材料所寫人:鄧鋼、劉成吉

來源:六四天網(//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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