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安東台北二十日電)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舉辦的「運動彩券盈餘之運用事宜」公聽會,今天在彰化師範大學舉行,會中學者專家除了建議短期可先就「公益彩券發行條例」中的部分條文進行修法外,並建議長期應以制定專法方式推行辦理。
體委會表示,今天的中區公聽會共有來自體育運動、財經、社福等領域的專家學者及團體代表與會,分別針對未來運動彩券盈餘的法源修訂、支用項目、管理型態及監督機制等議題進行討論並提出具體可行方案。
相關結論和建議包括,為完備規範運動彩券的相關運作事項,短期可先就「公益彩券發行條例」中的部分條文進行修法,修訂內容應搭配未來執行的策略;長期則應以制定專法方式辦理。
另外,學者專家也建議,運動彩券的盈餘除考量輔助重點運動項目的推展外,應考量中央、縣市政府及鄉鎮的分配比例;同時也應考量弱勢族群的照護,而運動彩券盈餘的管理,應成立運動特種基金方式辦理,委員的遴選應有相關機制及配套措施,以強化監督機制及使用效率。
運動彩券的發行,由體委會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根據「運動特種公益彩券管理辦法」向財政部提出,經財政部完成評選,今年十月二日公告指定台北富邦銀行為發行機構,預訂明年五月正式上市。
依「運動特種公益彩券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運動彩券盈餘專供體育運動發展之用,但是今年三月二十一日總統令公布「公益彩券發行條例」部分修正條文,其中第六條第二項修正為只有各種公益用途,致使運動彩券盈餘專用於運動發展失去法源依據。
為積極爭取運動彩券專款專用於運動發展,體委一方面建議財政部修正「公益彩券發行條例」,並提送建議修正條文;另一方面,也與關心運動發展的立法委員溝通,而有相關連署修法提案,已經立法院會一讀通過,並交付財政委員會審查。
目前體委會除了希望儘速通過修正法案外,已舉辦兩場公聽會,剩下的最後一場南區公聽會,二十二日將在高雄私立長榮大學舉行。體委會表示,若修法通過,將進一步籌設運動發展基金,把社會資源挹注於運動設施的軟硬體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