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0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日電)中國大陸西藏破獲一起用暴力手段強迫教唆十餘名未成年人從事乞討、盜竊等活動,當地法院重判主犯二十年刑。
新華網報導,西藏自治區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審結一起特大家族式犯罪案件,一個多為親屬關係的十六人犯罪集團受到法律的懲處。這個犯罪集團多年來用暴力手段先後強迫教唆十餘名未成年人從事乞討、盜竊等活動。
經法院審理查明,以日喀則地區南木林縣艾瑪鄉松多村村民白曲和旺姆兩姐妹為首的犯罪團夥以提供食宿為由,先後拉攏拐騙十餘名流浪乞討兒童,並用暴力手段強迫這些兒童在拉薩市、山南地區、林芝地區和那曲地區等地乞討。同時,白曲和旺姆等人還向兒童傳授盜竊方法,強迫他們實施盜竊活動。
報導表示,犯罪集團除了自身進行盜竊以外,還將控制的流浪兒童進行分組,強制規定每組每天必須完成一百元至三百元的乞討和盜竊收入,並指派專人跟蹤這些兒童,指示盜竊目標和監視盜竊行為。夜晚,犯罪集團將兒童關在有人看守的房間內,防止他們逃跑。
對於逃跑的、沒完成任務的或者拒絕實施盜竊行為的兒童,白曲、旺姆夥同丈夫拉巴、旦真等人採取殘忍的暴力手段,包括用熱油燙皮膚、毒打等。由於長期打罵和虐待,多名被害人身體遭受不同程度的損傷。
報導表示,這個犯罪集團於今年三月被拉薩市公安機關鏟除。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該案件進行判決,主犯白曲和旺姆犯盜竊罪、故意傷害罪和組織未成年人乞討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和十九年。犯罪集團的其他成員分別被判處二年至十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