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9日訊】2006年6月28日、30日,自貢市紅旗鄉原白果村8組村民陳守林、曾正英、胡淑明、吳禮平等人,依法保護自已賴以生存的土地,被公安機關暴力歐打、拘留不服。2006年7月22日起依法向自流井區法院、市中級法院提起行政起訴、上訴,都被法院故設計司法障礙、重重刁難。經本案原告不屈不饒依法討公道,2007年5月10日,原一審法院決定公開開庭審理。中共自貢市委、市政府,派出約300警察、法警、政府官員將庭審內外戒備森嚴,人為製造恐怖氣氛恐嚇護地村民,法官在法庭庭審內外公開充當被告辯護士、庭審外遞紙條左右庭審,和強行枉法判決。
2007年7月4日陳守林、曾正英、胡淑明、吳禮平等人不服一審法院枉法判決,依法向二審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法院當庭枉法判決。8月13日陳守林、曾正英、胡淑明、吳禮平等人不服,向二審法院提起再審申請,法院於10月24日己經書面作出《駁回申訴通知書》11月7日法院才通知當事人簽收。市中級法院對當事人的駁回司法文書詞,故歪曲事實真像、嚴重違反行政法舉證倒置規定,又無被申請人(原審被上訴人)具有執法主體資格的證據證明其合法性,對申請再審人(原審上訴人)向法庭提供的證據證人證言一律不予採信,法院《駁回申訴通知書》也無法律依據,法院判案不使用法律,公開淪為官商法院。
本案起訴、上訴、再審當事人,是根據中央政府和各級行政和司法機關制定的法律、法規和發佈的「紅頭文件」、嚴禁亂占農民耕地。陳、曾、胡、吳等人才依據這些法律、法規維護自己賴以生存的土地,這些老實巴交的農民堅信國家法律,能夠維護自己的利益、向上級政府反映才會討回自已的公道。為此拿著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央政府發佈的「紅頭文件」、向區市、省、中央相關部委和司法機關舉報、控訴、控告:「當地官商勾結,非法倒賣農民賴以生存的土地和強拆民房事件。」、各級行政和司法機關故推拖不作為,舉報人反被監控、歐打、傳喚、拘留等進行迫害。
筆者認為,當前中央、各省、市不惜一切人力、物力、財力組識龐大的宣講團,赴全國各地城鄉、大學校園和田間地頭宣講十七大精神,導致各級行政和司法官員陰奉陽違,官話假話空話、搞形勢主義,欺上瞞下,再次欺騙咱普通老百姓,也導致各地官員集體向中央假匯報,說好聽的話說盡,向下級咱老百姓壞事做絕。如任其各地行政和司法官員非法作為,和不作為行為,的惡性發展下去,公民言論自由、新聞媒體監督權不開禁,社會哪能和諧?中央政府必須面對全國各地成千上萬的上訪人和維權律師、新聞記者、社會各界正義人土、反覆遭到公權力抓捕、刑事、行政拘留、勞教、勞改、關黑監獄、關精神病院等進行殘酷的迫害現實問題,只靠自吹自擂的美聲唱法,既害國、又害民,依法治國淪為以黑治國,人人都生存在恐懼社會之中,人人無安全感。中央政府不強調公民人權、咱老百姓哪來十七大說的解決「民生問題」啊?筆者,希望中央政府現任領導人、為國為民做點實事,加大力度整治腐敗,嚴懲貪官,為民伸張公平正義吧!
自貢市各級法院也正在組識學習十七報告,也既敢公開執法違法、執法不公,踐踏國家法律等行為,如不給予問責和依法追究,國家和咱老百姓利益怎能得到保障?溫家寶總理指出:「合理訴求,通過合法的渠道解決。」、各級行政和司法機關,把公民「合法的渠道」、徹底堵死了,咱中國普通公民冤情向誰控訴?誰來為失地失房農民作主?
本案護地村民依法民告官案,得到海內、外法律專家、學者、新聞媒體、各界正義人士長達約1年零5個月的高度關注,自貢各級法院不顧國際、國內社會的輿論監督,不顧中央「三令五申」、嚴禁亂占農民土地令,不顧社會影響、不顧民眾疾苦,也膽敢對民告官反覆使用枉法,維護官商集團利益,充分證明中國建設法治社會是何等之堅辛!
本案代理人徵求共同當事人意見,「是否向上級人大、檢察院、法院申訴。」、陳守林、曾正英、胡淑明、吳禮平等人表示,將民告官進行到底!
本案代理人:劉正有
2007年11月14日於自貢出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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