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銘坤北京十七日電)中國維權律師浦志強今天說,在奧運因素下,外國記者在中國的採訪權已經開放很多,但中國境內記者卻仍然被管制;中國記者應爭取自由表達的權利,至少不會配合上意寫不該寫的東西。
四十二歲的浦志強是中國維權律師代表人物之一,代理過很多維權案件,近期他的維權焦點集中在爭取中國媒體表達的空間,特別的是他用控告中共官方媒體記者侵犯維權人士名譽的方式來凸顯新聞自由的問題。
儘管這起案件發生於二零零三年,被兩名官方媒體記者寫的當事人維權律師鄭恩寵已經出獄,但浦志強仍然不斷向兩名記者寄出律師函。
浦志強在律師函中表示,「官媒記者如果是迫於上命差遣,即使不能不做這件髒活兒,也不是非得把醜事做到如此之醜」。中國新聞工作者應對外爭取自己的權利,對內約束自己的行為。
浦志強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新聞自由是中國的一個結,媒體採訪權是天賦人權,不是政府該管的領域,但是共產黨還是不希望大家想什麼就說什麼,要有輿論導向。
他表示,今年一月一日後,中國對外國記者實施奧運採訪規定,外國記者採訪變開放了,比原來好多了,但境內媒體卻繼續被管制。
他說,中國政府對國際社會作出申辦奧運的承諾,和中共十七大宣示的改革大帽子,在這些大環境下對外國記者來中國採訪原則必須要開放,限制成為例外,而且他相信開放以後要再收回去就困難了。
對於外國記者在中國採訪不時還是會遭到公安等安保人員阻攔,他說,各部門自己的利益和地方各自的利益,和最高當局未必一致,對外國記者就會出現嚴防死守的情況。
不過,他認為,時下發生在中國大陸的突發事件,包括抗議活動,即使沒有記者在現場,老百姓都可以透過數位相機、手機、網路傳訊息,已不是政府想限制就能限制得了。
他說,他目前的工作就是想集中精力,幫助中國境內記者爭取新聞自由,幫助他們確立新聞行業倫理自律,向新聞行業從業人員灌輸觀念,希望中國記者能勇於爭取表達意見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