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6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原隸屬深水埗巡邏小隊的33歲警務人員林詩傑,被控於今年4月22日在荔枝角道一店舖內,疑乘職權之便,以搜身為由,過程中偷竊內地來港買貨商人陳文凱及麥偉木身上的6,000元現金,較早時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偷竊罪成,被判囚8個月。
裁判官黃國輝判刑時指出,被告濫用職權,案發時身穿制服,且早有預謀在當值期間犯案,令警隊蒙羞,損害香港聲譽,考慮到被告前途盡毀及過往記錄良好,判被告入獄8個月,即時監禁。被告申請保釋上訴被拒。
案情指,今年4月,原隸屬深水埗巡邏小隊的33歲被告林詩傑,截查兩名受害人的內地簽證時,乘著他們寫下個人資料分散注意力,同時搜查二人的腰包,偷去合共6,000元,警方經調查後揭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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