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3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張敏採訪報導)本台消息:維權人士郭飛雄「涉嫌非法經營罪」一案歷時一年多,法院定於11月14日上午在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開庭宣判。莫少平律師希望法官排除案外因素干擾,獨立公正作出判決。
維權人士郭飛雄「涉嫌非法經營罪」一案歷時一年多,郭飛雄的太太張青12日接到法院將於14開庭宣判的通知,張青說—
張青:「今天早上十一點半左右,我在家裡接到電話,天河區法院張昊(音)法官打來的,說開庭宣判的時間是星期三,也就是14日的上午八點半,在天河區法院四樓第二法庭。」
記者:「您現在有什麼特別想說的?」
張青:「一直也就是等這一天來,現在不說吧,有結果再說吧。」
郭飛雄和郭飛雄案簡介
曾經參與太石村維權活動和營救維權律師高智晟的郭飛雄先生是2005年入選香港《亞洲週刊》「風雲人物」的十四位中國大陸法律工作者之一。
郭飛雄去年9月14日以「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拘押,後被以同樣涉嫌罪名起訴,涉案出版物是揭露瀋陽官場腐敗的雜誌《瀋陽政壇地震》。該案曾因證據不足,兩度「退查」。郭飛雄在被關押期間,會見律師時自述遭到包括用電警棍電擊男性生殖器的酷刑逼供。他現在被羈押在廣州市第三看守所。
郭飛雄案7月9日開庭後,檢方要求補充證據。8月底,該案又送法院,10月12日得知法院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延期審理一個月,現在時限已滿。
宣判結果出來後,各層次人會有明朗態度
郭飛雄委託的胡嘯先生也得到了法院14日開庭宣判的通知。胡嘯律師表示:「現在我們都在等一個宣判結果。結果出來以後,可能對於很多關心的人,即維權人士、律師、各種層次的人都會有一個很明朗的態度。」
宣判應公佈「公告」允許旁聽
受郭飛雄委託的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主任莫少平律師外出剛回到北京。聽到開庭通知,他說:「按照法律規定,法院應該把宣判時間、地點以『公告』形式公佈出來。」
記者:「可不可以自由旁聽?」
莫少平:「可以。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宣判一律公開進行。如果法庭能夠容得下,提早一些去,領取一個旁聽證,這就可以了。」
宣判後十天內可能會見郭飛雄 決定是否上訴
記者:「您和胡嘯律師會到庭嗎?」
莫少平:「因為宣判沒有律師發言的程序,也沒有檢察官發言的程序,我明後天都在開庭,如果讓胡嘯律師一個人去,會見不了郭飛雄,因為會見必須兩個律師。宣判的時候我們就不去了,也告訴了張青。
因為上訴不上訴是從接到判決書之後的第二天開始算,十天之內,如果不服一審判決,可以提出上訴。所以我們準備宣判之後的十天之內,去廣州會見郭飛雄,最後決定是否上訴。」
希望法院排除案外因素干擾 獨立公正判決
回顧郭飛雄案,莫少平律師認為:「按說指控郭飛雄的罪名,是非常普通的一個罪名,就是『非法經營罪』,涉案的是郭飛雄被抓以前五年的事情,而且當時也作過一些相應的處理。但是鑒於郭飛雄本身比較特殊的身份,國際社會、國際媒體又非常關注,所以無論是司法機關,當然還有我們辯護律師,都花費了比一個普通刑事案件要大得多的氣力,去處理這個案子。
從另一個角度,從法理上講,確實折射出關於中國出版自由的問題。有些行政性的法規,甚至包括行政性的一些規章制度,與中國憲法上的一些規定產生衝突。應該怎麼去認定、解決這個問題?我認為也是擺在中國司法界的另外一個課題,也是值得關注的。
我希望法院能夠排除一切案外因素的干擾,獨立公正地去作出判決。這樣才能樹立起司法的權威。」(//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