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學宿舍規定 學生用電腦要繳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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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一日電)中國河南科技大學電信學院的二零零六級學生宿舍,最近公布一項新規定:大學生如果要使用電腦,必須先簽責任書,還要繳交人民幣兩百元的「使用監督費」,否則不僅會受到警告處分,電腦還得搬回家。

河南「東方今報」今天報導,根據這項規定,學生從週日到週五,每天下午六時後就不能再使用電腦。否則,將一次扣十元到八十元,直到「使用監督費」扣完,電腦搬回家為止。

趙恆源是河南科技大學電信學院二零零六級的學生,他的宿舍裡住著六名學生,擺放著四台電腦。趙恆源說,原本買電腦是為了課程所需,現在看來,只好把電腦搬回家。

據報導,河南科技大學電信學院的二零零六級宿舍中,八成的學生都有電腦。這項規定公布後,約有三成學生成為校外網咖的常客,河南科技大學校外五家網咖的生意,比平時好了三倍。

一名在網咖玩網路遊戲的學生表示,即使學校不准帶電腦,他和同學還是可以到網咖上網,有些學生甚至通宵在網咖玩網路遊戲。

對此,河南科技大學教務處人員表示,進入大學後,有相當比例的學生會放鬆對課業的要求,有些學生甚至會失去奮鬥目標。過去,校方沒有注意學生的課業,導致學生到大二時成績都開始下滑,這個措施是為了加強學生宿舍對電腦的管理。

不過,河南科技大學的王姓家長說,「我也知道學校是為學生好,可學生有手有腳的,怎麼禁得了?」

報導指出,許多學生對學校這項規定表示不滿。他們認為,學校頒布相關規定前應考慮可行性,這樣的規定只會引起學生的不滿和抵觸情緒;建議學校加強對學生課業與生活的輔導,豐富學生的課餘生活,將學生的注意力吸引到校園生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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