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日訊】隨著京滬高鐵濟南西客站選址的確定和西客站片區規劃圖的亮相,為建設所謂的“山東新門戶,泉城新商埠,城市新中心”,按照規劃,濟南市將在短時間內強制拆除而是西客站周邊的所有小產權房。
具體特點有:
一是範圍大。這次拆除的範圍是西客站周圍26平方公里範圍內所有的小產權房(該地地處偏僻,所有的住宅樓全都是小產權房)。
二是涉及人員多。西客站附近的住宅社區大大小小近十個,大部分社區已經入住,尤其是鑫城社區、金鑫苑和大紫金光園等社區入住率已非常之高,涉及數萬人員。
三是方法簡單。這次拆房,統統以違反西客站規劃為由,不管住人的還是沒住人的,不管有沒有影響到西客站建設,全部就是一個字“拆”!這種涉及民生,涉及數萬人安居的問題,竟然採取了一刀切的簡單粗暴做法,實在令人費解。
四是只談拆不談安置。據說區政府將西客站周圍劃分為五個片區,分片包乾,落實責任,採取“蠶食”的政策,將各個住宅社區逐個擊破。區政府只談怎麼想辦法把房子拆掉,對於安置卻惜字如金,只是“給予適當補償”。這一“適當”,社區業主們也只能游離失所,流浪街頭了。
為什麼非要拆掉這些小產權房呢?
只是因為它是小產權房嗎?在用“經濟實力”說話的今天,某些中低收入者選擇“小產權”,恐怕難以依“不懂法律”、“自找風險”來責備。安居才能樂業,某種意義上,這何嘗不是一種對現實的無奈?是對消費權益的不得已割捨。再者,十多個社區,幾百座樓,不是一夜之間在區政府眼皮底下建成的,政府的監管哪去了,難道除了收取高額罰款,就只知道“拆”了嗎?政府的監督失職,也要老百姓來承擔後果嗎?一份拆違的紅頭文件,就足以讓數萬人無家可住。這與十七大關注民生,讓老百姓“住者有其屋”的思想相符合嗎?
小產權房影響西客站建設了嗎?從規劃圖上看,這些小產權房並沒有影響西客站的建設,只是政府在規劃的時候,把這些小產權房的位置,規劃成了“商務中心”用地。也就是砸掉幾萬人的家,來建設商務中心,很顯然的道理擺在面前,實際上是利益的爭奪。對於政府而言,“小產權房”的出現使土地一級市場的壟斷收入少了一大塊,財政收益損失較大。隨著西客站的建成和周邊配套設施的完善,西客站周邊的地價將成倍的增長,拆了小產權房,再在原地建大產權房,“政府與民爭利”,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在“民生”與“利益”面前,政府捨棄了前者,選擇了後者。
濟南市“一刀切”的推倒西客站周邊的小產權房,將會產生極其嚴重的社會後果。
第一,造成巨大的社會浪費,與建設節約型社會嚴重不符。要拆掉一座中等規模的社區樓盤,國家的財富失去的至少五六個億。十多座社區至少損失六七十個億。這是誰的錢?80%是銀行的錢,銀行的錢又是誰的錢?是老百姓的存款,老百姓的血汗錢哪。
第二,影響社會穩定,與建設和諧社會嚴重不符。購買這些小產權房的業主,大多是低收入家庭,購買房子的錢款大多數人也是東拼西湊借全的。突然要拆掉他們的家,安靜的生活被打破,也粉碎了想要有個家的夢想。數萬人突然沒家了,必然會引發大規模的群體性上訪事件,輕者造成交通堵塞,政府不能正常辦公;重者,情緒激烈的,還可能引發打砸搶、圍攻政府等危害社會治安事件。再者,數萬無家可住的人,同樣多的錢,又買不到擁有大產權的商品房,游離失所,必然會對社會不滿,對政府失去信任,成為巨大的社會隱患。正如周其仁所說“太平世界的,萬一拆出個本拉登來,算誰的?”
“為人民服務”,是政府的執政根本;“不與民爭利”,是政府職能與觀念轉變的一大關鍵;在西客站周邊拆除小產權房問題上,政府多些務實“讓利”舉措,少一些極端“爭利”舉措,多採取“造福與民、實惠與民”的政策,少實施“利已害民、奪利於民”的政策,比空談轉變政府職能,建設和諧社會有意義、有價值得多。
(注:什麼是小產權房屋?
簡單解釋,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如開發商辦理合法的立項開發手續後,辦理土地出讓手續並按規定上繳給國家土地出讓金和使用稅(費),由國家發放給開發商土地使用證和房屋預售許可證,這樣的房屋稱為大產權房屋。而國家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政府發證書的叫小產權,也就是說在農民的集體土地上,僅有鄉(鎮)政府或村委會的蓋章以證明其權屬,並沒有國家房管部門的蓋章,這種房屋被視為鄉產權,即小產權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