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6日訊】傑出研究人員選擇何種方式移民更好?
宋先生:您好,我是一名國內的大學教授,在領域內小有名氣,曾經在國內外不少刊物上發表過論文,並且於去年受邀去美國某大學作為訪問學者一年。在擔任訪問學者期間,所在的學校表示希望我以後能夠到他們那裏繼續從事教學和科研工作。同時,我目前是國內本領域某協會的常務理事。那麼,像我這種情況可否申請綠卡呢?申請哪一類比較容易一些呢?我需要具備甚麼條件呢?
答:對於學術領域的人才而言,特別是從事研究或教學工作的學術人才而言,美國移民法中專門為其設計了EB-1-B這一類型。和其他的EB-1移民一樣,EB-1-B在申請程序上不用經過勞工紙這一步驟,並且等候配額的時間相對較短,因而在整體的申請時間上要比其他職業移民優先類申請要短不少。
由於EB-1-B針對的是大學教授和研究人員,因此,EB-1-B需要有僱主幫助申請人提交申請,並且對申請人的職位和工作期限也有所要求。就您的情況來看,雖然您目前是國內的大學教授,不符合EB-1-B在僱主上的基本要求,但是由於您工作的性質,再加上如果能夠在美國的大學獲得永久性研究和教學機會的話,那麼您是可以選擇EB-1-B的。那麼,具體而言,移民局對EB-1-B申請有甚麼樣的要求呢?
根據移民法的相關規定,EB-1-B申請人需要滿足以下六項條件中至少兩項:
一、因學術領域的傑出成就獲得過國際性的重大獎勵或獎金;
二 、屬於只吸納做出突出貢獻的專家的專業協會會員;
三、 曾被專業出版物報導過其傑出成就;
四、 曾審閱或評判過專業領域內其他人的作品;
五、 在專業領域做出了原創性貢獻;
六、在國際範圍內有影響力的刊物上發表過文章或出版過書籍。
在您提問中您提到目前您已經在中外刊物上發表過很多文章,那麼您可以選擇證明您在國際範圍內有影響力的刊物上發表過文章或出版過書籍這一要求。不過,一般來說,僅僅達到專業領域內的標準出版物水平的專業著作或學術文章是不夠的,移民局通常還會要求申請人提供更多的證據來證明該出版物在專業領域內享有盛譽,或是被其他出版物所借鑒,或者廣泛被同領域其他出版物所引用。因此,您在準備材料時提供更多的更有影響力的文章,會大大增加申請成功的概率。
此外,您還提到您目前是某協會的常務理事,並且在業內小有名氣,那麼曾審閱或評判過專業領域內其他人的作品或者曾被專業出版物報導過您的傑出貢獻相對來說不是太難滿足。您可以選擇您比較容易證明的一個或幾個條件,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被報導還是曾經評閱他人作品都是有一定要求的,例如就評審資格而言,要求這一資格能夠證明申請人享有國家級或者國際性聲譽。就評審對象而言,被評審人要求是本專業的從業人士,而且該從業人士必須是正規的業內人士;而報導的媒體最好是全國可見的媒體。
總之,您提交EB-1-B申請的前提是有美國的大學為您提供了相應的永久性的研究或教學職位,並且願意幫助您申請,至於具體準備材料這方面,您的條件還比較不錯,難度不會太大。所以,如果您想要申請EB-1-B的話,建議您先找到合適的可以幫您申請的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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