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四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2004年至2006年,原新竹國際商銀職員林萬德及羅玉珍因挪用客戶資金進行虛假交易,公司查核卻未能發覺,內控出現明顯疏失,但因為新竹商銀已併入渣打國際商銀,因此對渣打處新台幣2百萬元罰鍰。
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表示,原新竹國際商銀職員林萬德及羅玉珍在2004年至2006年間,涉嫌挪用客戶交付代辦定期存款資金。
且為取信客戶,林萬德及羅玉珍多次利用會計借貸平衡手法,辦理虛增定期存款後再質押借款,並隨即領出相關資金虛假交易。
當時的新竹商銀不但未確認交易真實性,且未確實核對傳票異常情形,歷次內部查核都未能發覺弊端,顯示內部控制制度有明顯缺失,違反銀行法規定。
張秀蓮表示,由於新竹商銀已併入渣打銀行,因此仍對渣打銀行開罰2百萬元,且雖然林萬德及羅玉珍已離職,但仍做出解除職務要求,才能讓二人無法到其他銀行擔任經理人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