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31日訊】2005年9月29日晚11時許,我騎自行車經過自家樓下時,被一群早已埋伏在此的便衣警察逮捕。他們連夜把我關進了武漢市江岸區看守所,關進看守所的第二天我遭到警察毒打。十天後他們又把我轉到武漢市第二看守所。
我一直要求請律師,最後武漢市公安局給了我一份涉密案件不准聘請律師的決定書。他們竟然把謀害我列為國家機密,害怕他們的卑鄙行為被群眾知道,害怕我創造發明並倡議發起的愛國文化衫運動家喻戶曉。
他們在不准我請律師,不開庭的情況下,秘密的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判我勞教二年。我不吸毒他們把我關進了專門關押吸毒人員的武漢市漢陽勞教所(吸毒人員是得愛滋病的高危人群 那裏很多人可能有愛滋病),並長期把愛滋病人安排跟我在一間房居住,並安排當我的班長,讓我長期被愛滋病人管著一起生活勞動,想讓我傳染上愛滋病。
二年來他們一直把我關押在嚴管隊”三大隊”,不讓我按國家規定進級到普管隊和寬管隊,並限制我通信自由,我絕食過五天,但仍然沒有獲得通信自由。他們還指使或縱容其他勞教人員對我進行毒打,把我打成重傷後不讓我進行適當的治療。依照上級秘密文件指示,違法對我進行殘酷迫害等。
現在我出獄後,他們又對我進行嚴密監視,並在我家樓下安了監視器,家裏的電話被他們切斷了,現在我隨時可能再次被捕,今後我如果再失蹤就一定是遭到中共謀害。
宅電:027—-8373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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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430013
住址:中國武漢市江岸區湖邊坊5號7樓2號
武漢市漢陽勞教所:電話:027–84921153
武漢市漢陽勞教所三大隊:電話:027–84923637
圖片(涉密案不准請律師決定書 勞教書 解教書)——–圖省(網上可搜到)
汪達林
2007年10月30日(//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