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9日訊】首先,昨日得到一位匿名人士的消息,我的父親姚立法目前被拘禁在潛江賓館——在我小時候這是當地最豪華的接待單位,不知道目前還是不是這樣。這條由匿名朋友提供的無法得到確實的消息,還是未能說明姚立法目前的具體處境。
今日剛得到的信息,我的母親於北京時間10月28日下午1時左右安然回到家中。這期間的待遇不算好,也不算特壞。拘禁期間的具體細節,出於對母親目前狀況的考慮,目前不便透露。
同時要更正一個信息,此前由於信息不暢和得不到正式的官方通知,我一直採用的是我父母十月一日被帶走的說法。實際情況是,我父母是9月27日被帶走的,且是非別拘禁在不同的地點。
一個與任何事件毫無瓜葛、老老實實的上班族終於能回家享有自由,但是積極使用法律、尤其是積極著力於公民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的姚立法情況依然不明。而且,今天已經是在未有任何手續而拘禁的第一個月零第二天,所有家人與親屬在此期間均不知道與他相關的任何信息。
這一時期,法律知識又得到了一次豐富,行政機關未經法定程序的秘密羈押公民的行為,屬於國際公約中侵犯人權的最嚴重的幾條之一。從國際經驗來看,當行政機關秘密拘禁公民時,就是一切壞的可能都會發生的開始。在不透明的狀態下,無論是甚麼樣的國家和政體,無論針對的是甚麼樣的案件,具體操辦的機構和個人,都有可能在沒有監督的情況下為了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包括不人道的對待,刑訊逼供等。
我長期以來的擔心的問題,原來還是和國際接軌的。因此,我也順便建議拘禁姚立法的機關能在工作方法上與國際接軌,摒棄已經遭到國際社會嚴重詬病的秘密拘禁,請遵照法定程序和保障家屬的知情權。雖然大多數情況下家屬能很安心的等待「敏感」日子的結束,但是家屬的膽子比兔子還小,
十七大已經結束很久了,而且各地的其他警方,早早的都放人了。這年頭守法的公民都很另類,但是再另類也是公民,不是動物,請還姚立法自由。
2007年10月28日 姚立法被秘密拘禁第32天(//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