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5日訊】(天網義工黃琦報導 2007-10-25)今天下午,江蘇省無錫市天網義工致電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無錫政府有「上級要收治一批精神病上訪者」的尚方寶劍,可以隨時把訪民關押在精神病院。
隨後,我們收到了「上級要收治一批精神病上訪者」的無錫市信訪局文件,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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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信訪局錫信發(2003)43號
關於解決精神病上訪者治療費用的報告
無錫市人民政府:
近幾年來,我市患有精神疾病的上訪者華明、林秀青、朱士清、樂祖鈺等人多次去北京、去南京等上級領導機關上訪,並出醜滋事,對我市良好形象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為維護社會穩定,特別是要確保國家各項重大活動的哦順利進行,根據上級「要收拾一批」的要求,我市對可能越級滋事的精神病上訪者採取了必要的措施,將他們送醫院給予必要的治療。但由於這些精神病上訪者無工作單位、無經濟來源,無力支付醫藥費,至今已拖欠第七人民醫院治療費達17萬元,其中僅華明(全國重點老上訪戶)一人已收治達4年,用去醫藥費15萬元。且今後類似的費用還將發生。
為使第七人民醫院進一步做好收治工作,更好的承擔社會責任及醫療責任,急需結清拖欠該院的醫療費,特申請撥收治精神病上訪者費用18萬元。
特此報告,請批准
無錫市信訪局
200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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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下午14點,曾關押精神病院的林秀青大姐向我們介紹:由於我的房子被貪官貪掉了我去上訪。於是在2001年10月份和2002年3月份兩次被關進精神病院。和我一起被關進精神病院的有華明、朱士清、伍仲安三人。其中朱士清被關了202天、伍仲安被關了5年半、華明被關了5年。我在全國去了很多地方做鑑定,各地精神病院均要求帶著公安局辦案人員並要帶著公安局的介紹信才給我做鑑定。
以下是無錫市精神衛生中心出具的林秀青病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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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精神衛生中心林秀青病歷
姓名:林秀青 性別: 女 年齡:48歲 婚姻:已婚 職業:工人
入院診斷:偏執性人格障礙 入院日期:2002年10月31日
出院診斷:偏執性人格障礙 出院日期:2002年11月20日
入院時情況:
患者性格特徵為固執,敏感多疑過分警覺,自我評價高。1991年起為加工資、加獎金、收養小孩戶口入學、房子拆遷等問題反覆上訪。本次因信訪局認為患者又要去上訪而送入我院,患者既往史無特殊、家族史:其姐姐及外甥均有智能低下史,入院時查體心肺聽診及神經未見異常。精神檢查:意識清,接觸尚可,主動敘述上訪情況,言語滔滔不絕,敘述時情緒激動,認為是信訪局騙她來的哦,其對偏執性格缺乏認識,自知力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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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下午16點15分,我們採訪了被關押5年半的伍仲安先生,他告訴我:我的事情發生在1960年,40多年來一直遭到政府控制。我第一次被關押 2年,後來我絕食,並在醫生幫助下出來了幾個月,之後繼續遭到關押,一共5年半啊!醫生對我說「伍仲安先生,我把你放出去,你假如又去北京上訪,中央還不是喊你到地方解決,送回地方後,他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又把你送到精神病院。」
採訪結束,天網無錫義工指出:這些訪民在臨床上當然不是精神病人,他們也試圖自己去進行醫療鑑定,但是在中國大陸鑑定精神病人是要由公安部門的證明的,或者是司法部門的證明,所以他們面對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害和人身權利被迫害很無奈,很無助。他們希望國際社會能夠給予幫助,為他們洗刷因為地方政府殘暴強加在身上的「精神病人」的冤屈。
該義工最後指出:在地方政府、尤其是信訪部門來說,訪民為了合法權益執著上訪就是「精神病人」,這一點也恰恰說明現行體制下的法律是沒有公信的,「依法治國」是一塊的遮羞布!地方信訪部門是非常清楚這一點的,所以在中國大陸有大量的上訪冤民被關進精神病醫院。
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強烈譴責有關當局「要收治一批精神病上訪者」的指示,並要求全國人大等各級部門立即插手干預,終結這種嚴重侵犯人權、違反憲法的集體犯罪行為。
來源:六四天網(//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