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2日訊】私營公司的研究人員是否可以申請EB-1b?
馮先生提問:您好,我在美國獲得了化學博士學位,畢業後在一家著名的醫藥公司從事研究工作至今,現在我的僱主願意幫我提交綠卡申請,我希望可以儘可能快的拿到綠卡,但不是很清楚可以以哪些方式提交申請?哪種方式比較適合我,可以幫助我儘可能快的拿到綠卡呢?
答:如果您的僱主願意幫您提交移民申請,那麼您可以選擇職業移民中的好幾類申請,不過由於您獲得了化學博士學位,並且從事研究工作,那麼職業移民中也許有一條比較適合您的移民途徑——EB-1b。
EB -1b是一種針對傑出教授和研究人員的移民類型,適用於做出國際認可的卓越貢獻的優秀教授和研究人員。同其他職業移民第一優先類一樣,此類申請無需經過勞工紙這一步驟,從而大大縮短了移民申請所需要的時間,更減少了申請中的風險,再加上排期相對較短,因此相對而言,能夠在較短的時間內拿到綠卡。
那麼,就您的情況來看是否符合EB-1-b的申請條件呢?
首先就僱主這方面來看,一般來說,EB-1-b的僱主是學校,科研機構等,但是這並不是說只有科研機構和教學機構能夠提交EB-1-b申請。實際上,某些私立機構的研究所也是符合要求的,只要能夠提供至少僱有三個全職研究人員的證明。您的僱主實際上就有點類似的性質,屬於一個商業機構,但是您在其中又是從事的是研究工作,因此,如果您的僱主能夠提供這方面的證明,同時證明其有能力支付僱員的薪資,那麼您的僱主就是符合EB-1-b要求的。
其次,就僱主提供的職位而言,僱主提供給您的是一個「永久性」職位。這並不是說這個職位一定要是全職的,也不要求該職位本身具有永久性,但是要求該僱傭關係沒有結束的具體時間,是一個永久性的工作。因此,您的僱主需要提供材料來證明這一點,這也是您申請EB-1-b的基本條件之一。
再次,就您自身而言,您需要滿足移民局規定的六個要件中的至少兩個,像在專業領域做出原創貢獻;專業刊物發表過科研論文;曾經被媒體報導過等條件。如果您能夠提供這方面的材料,那麼您就具備了EB-1-b申請的基本條件了。
總的來說,對於非教學機構的科研人員只要具備條件還是可以申請EB-1-b的,而這是一條相對而言能夠在較短時間內拿到綠卡的途徑。因此,像馮先生這樣的情形,不妨嘗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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