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趙子法採訪報導】在中共十七大會議後期的10月19日晚間,天津維權女士鄭明芳被當局拘留,當地的薊縣公安局向家人表示拘留原因是鄭明芳「無證駕駛」,但鄭明芳的丈夫黃兆元反駁駕駛殘疾車不需要證明,指當局捏造罪證抓人。
黃兆元表示,「19日,他們把我調到政府部門文化站裡說事不放我,鄰居說人被他們抓走了。來了警車和警察。」
他還表示:事情起因是半年前的二月份,鄭明芳陪同丈夫黃兆元又買了一輛殘疾車後,駕駛過殘疾車回家。對當局以「無證駕駛」為名的拘留,黃兆元說:開殘疾車不需要證明,連殘疾人都可以開的車,正常人開就更沒有問題了。
2004年,向北京市公安申請在天安門廣場舉行萬人遊行後,鄭明芳和北京維權人士葉國柱被當局判刑。鄭明芳在兩年刑滿釋放後,長期承受酷刑的身體極度衰弱,視力降到0.1。
19日,黃兆元再度表示:鄭明芳的視力已經降到0.01,視神經已經完全壞死,貓著走,身體很不好。
「我是下肢癱瘓的殘疾人,65歲了,孩子都不在身邊。」妻子突然背抓走,黃兆元對今後生活更加擔心。
據薊縣訪民透露,中共在十七大會議期間大量拘押薊縣訪民,他們說:從北京弄回來的都關到兵營裡去了。(//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