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金融犯罪頻繁源於無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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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2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海濤2007年10月11日香港報導)上海出現貪官以權謀利被解職受審查,廣東也出現銀行職工到澳門賭博輸掉1500多萬銀行款項。有中國專家學者認為,這種涉案資金巨大的現象頻繁出現、屢禁不止,根本還在於缺乏監督和制約。

上海浦東區副區長康慧軍星期一被「雙規」(在規定時間、地點交代問題),並被解除了副區長職務。中國財經雜誌報導,康慧軍利用職權低價買進高價賣出房產賺取大錢。他有24套房,其中8套已經出售,獲利達1600餘萬元。

而在廣東,中國農業銀行廣東分行工作人員、37歲的古大中,經常用公款到澳門豪賭,把挪用的1557萬元銀行資金輸掉了。目前,古大中已被逮捕正等待起訴和法庭審理宣判。

為甚麼在中國官場上利用職權巧取豪奪的現象層出不窮?為甚麼銀行人員挪用、轉移巨款到海外或者大肆賭博的現象屢禁不止?

北京大學經濟教授夏業良認為,這兩個案子,在中國已經不是問題和新聞了。他說,就拿資金外流現象來說,中國流出的資金,已經超過了引進外資的總額。他說,改革開放30年來,引進外資成績很大,但資本外逃現象更嚴重。從上海的康慧軍案和廣東的古大中案來分析,根本的問題在於公務人員缺乏監督和制約。

夏業良說:「可以這樣說,根本制度不變革,這種情況永遠不會杜絕的。短期內無法消除。可以這麼說,迄今為止,公和私的分別並不很明顯。」

*全靠上面一紙任命*

夏業良說,中國好多國有大型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但高級主管如董事長、總經理是任命的。這樣,這個以前靠幾百元工資的幹部,當了董事長立刻可以有個人股份多少萬股,然後公司上市,他就成為億萬富翁。這些全靠上面的一紙任命。

廣東中山大學艾曉明教授高度關注社會和群體事件。她也認為,這樣的貪污腐化案子,根本原因在於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

她說:「很多問題,不是個人道德問題,還是一個制度性問題。必須有新聞自由,媒體監督。新聞自由必須有保障,沒有監督,沒有對災難和壞事的報導, 腐敗出現,必須有揭露腐敗的力量存在。如這種力量被打壓殆盡,那你能動員甚麼力量來維持社會公正和法治呢?你靠一些行政手段?那是不行的。等大的漏洞出來了,你派個調查組去,損失已經追不回來了。」

艾曉明教授說,這些損失背後,是多少人的流離失所、家破人亡。可是,這些批評不允許出現。像湖北的人大代表姚立法和呂邦列也就是想行使批評權就「失蹤」了,家人和朋友到處都找不到。

艾曉明教授說:「我老是想到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的戲劇,最後沒有公正,最後所有的人,不管是有罪的還是無辜的,全都在機器的鉸鏈下,全都同歸於盡。不管你是誤殺,他殺還是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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