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三日專電)菲律賓內政部日前將一名被控性侵罪名成立的美國士兵從菲國監獄移至美國大使館羈押,菲國上訴法院表示尊重願政府行政部門與美國當局之間簽署的國際性條約。
美國海軍陸戰隊下士史密斯去年十一月在菲國參加演習期間涉嫌性侵二十三歲的菲國女子妮可,經馬卡蒂市地方法院去年十二月四日初審罪名成立,隨後被押入馬卡蒂市監獄囚禁。
史密斯陣營數度引據菲美軍事互訪協定,向馬卡蒂市地方法院和上訴法院請願,要求菲方將史密斯交由美國大使館看管,但未能如願。
上訴法院今天在一份長達三十八頁的判決書中稱,在總統府已授權將史密斯移交予美國駐菲大使館的情況下,史密斯的律師所提出的請願已「無實際意義」,因此予以駁回。
判決書補充,外交部長羅慕洛與美國駐菲大使肯妮簽署的協定具有約束力,院方將尊重行政部門的決定,但是這名美國士兵必須留在菲國的士地上。
菲美軍事互訪協定第五章第六條規定,美軍如果在菲被控犯罪,菲方有權對其行使司法權,但如果美方提出要求,涉案美軍的羈押權將立即交由美國駐菲軍事單位,從犯罪期間一直到所有司法程序結束為止。
判決書說,史密斯較早前被暫時羈押在馬卡蒂市監獄,是因為當時菲、美尚未就史密斯羈押地點達成協議。
史密斯在初審期間是由美國大使館看管,主審法官波遜在十二月四日收押史密斯時曾說,只要菲、美兩國政府就其羈押權達成協議,法庭將會遵照辦理。於是菲國首席國家檢察官和司法部長先後與美國大使簽署相關協議。但波遜稱,只有總統或外交部長具有簽署資格。
外交部長羅慕洛於十二月二十日再與美國大使簽署同意交出史密斯羈押權的協議,但地方法院依然不為所動,稱「司法程序已在史密斯被地方法院定罪時結束」,因此應由菲方羈押。
美方顯然被菲國法院拒交史密斯羈押權之舉激怒,十二月二十二日以美軍在菲國已失去保障為由,取消今後與菲國之間的聯合軍事演習;二十九日菲國屈從於美方壓力,在總統府的授意下將史密斯從馬卡蒂市監獄移交美國駐菲大使館。
但性侵案受害人的陣營表示不服,質疑史密斯的移交未獲法院批准,已侵犯了菲國的司法權,並在昨天下午向菲國有關官員提出「蔑視司法」的控告。但菲國總統府今天發表聲明指出,上訴法院的判決,已認可了移交史密斯給美國駐菲大使館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