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3日訊】依據歷史記載,1775年4月英國與其美洲殖民地之間的開始戰爭,隨著戰爭的發展,雙方和解的可能性逐漸消失,完全獨立已成為殖民地的目標。
1776年6月7日,在大陸會議的一次集會中,維吉尼亞的理查.亨利.李 (Richard Henry Lee) 提出一個議案,宣稱:「這些殖民地是自由與獨立的國家,並且按其權利必須是自由和獨立的國家。」;6月10日大陸會議指定一個委員會草擬《獨立宣言》,實際的起草工作由湯瑪斯.傑佛遜 (Thomas Jefferson) 負責。
這份宣言寫好後,於7月1日拿到大會上進行討論。經過幾天的激烈辯論,大會宣言於7月4日下午,在費城栗樹街 (Chestnut Street) 的獨立廳 (Independence Hall) 內,進行投票表決;13個殖民地中有9個贊成獨立,賓西法尼亞和南卡萊羅納反對獨立,達拉維爾尚未決定,紐約棄權。
7月4日,經大陸會議專門委員會修改後獲得通過,由大陸會議主席約翰‧漢考克 (John Hancock) 簽字,並分送13的議會簽署及批准,這就是著名的《獨立宣言》。
《獨立宣言》包括3個部份:第一部份闡明政治哲學——民主與自由的哲學;第二部份列舉若干具體的不平事例,以證明喬治三世破壞了美國的自由;第三部份鄭重宣佈獨立,並宣誓支持該項《宣言》。
1776年7月4日的大陸會議,美利堅13個殖民地國一致通過《獨立宣言》,其內容為:「在有關人類事務的發展過程中,當一人群必須解除其與另一人群之間的政治聯繫,並在世界各國之間依照自然法則與God的意旨,接受獨立和平等的地位時,出於對人類輿論的尊重,必須把他們不得不獨立的原因予以宣佈。」
「我們認為下面這些真理是不證自明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類才在他們之間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當權力,是經被治理者的同意而產生的。當任何形式的政府對這些目標具破壞作用時,人民便有權力改變或廢除它,以建立一個新的政府。」
「其賴以奠基的原則,其組織權力的方式,務使人民認為唯有這樣才最可能獲得他們的安全和幸福。為了慎重起見,成立多年的政府,是不應當由於輕微和短暫的原因而予以變更的。過去的一切經驗也都說明,任何苦難,只要是尚能忍受,人類都寧願容忍,而無意為了本身的權益便廢除他們久已習慣了的政府。但是,當追逐同一目標的一連串濫用職權和強取豪奪長期發生,證明政府企圖把人民置於專制統治之下時,那麼人民就有權利,也有義務推翻這個政府,並為他們未來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
這份文件,共有56人代表13個殖民地國簽字,這些簽字人都知道,若美洲殖民地獨立戰爭失敗,他們都會接受絞刑處死;雖然如此,他們還是勇敢、認真與負責地在這份《獨立宣言》上簽字。
大陸共產黨政權必定與隨時會垮臺,這只是時間遲早的問題,現在是思考後共產時代亞洲大陸會議與東亞《獨立宣言》的時候了;它關係到東亞大陸人民未來選擇權利、人民獨立自治、人民獨立建國、人民獨立立憲等的權益;它關係到東亞大陸人民,未來如何實行美國式的人民獨立自治政治與制定《憲法》;它關係到東亞大陸人民,未來如何實行美國式的聯邦政治,以及如何擁有美國式的民主憲政等問題。
為了未來建立一個充分尊重「真理、生命、人性、正義、民主、自由、平等、法治、人權、幸福」等理念的亞洲聯邦 (United States of Asia);為了未來建立一個尊重「絕對的博愛與道德、個體主義、自由主義、美國精神、美國式憲政、主權在民、人權高於主權、人民自治、人人平等、三權分立、教育獨立、司法獨立、陪審團制度、第四權獨立、私有財產、土地私有、隱私權、自由市場經濟、共同市場、資本主義」等理念的亞洲聯邦,下列的工作是必要的。
亞洲各國應該全面地考慮,接受美國《五月花號公約》、《佛吉尼亞權利法案》、《獨立宣言》與《憲法》等文件的理念;應該全面地考慮,接受全盤耶穌化、全盤英文化、全盤自由市場經濟化、全盤人民自治化、全盤教育獨立化、全盤自由國家軍事結盟化、全盤美國式憲政化、全盤美國式聯邦化;並且以美國各成員國 (State) 的《憲法》,作為未來亞洲各國人民自治、立國與立憲的依據。
應該如何做呢?那麼現在就從你我共同構思,如何召開這個亞洲大陸會議開始吧!你的使命十分重大,你將是創造亞洲各自治國歷史的人,你將是亞洲各自治國後代子孫自由與幸福的關鍵人,你將成為亞洲各自治國的華盛頓與傑佛遜,難道不是嗎?
20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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