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中韓男女用假護照 在香港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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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二十二日電)五名中國大陸居民利用一名南韓人提供的偽造韓國護照,經香港準備前往杜拜遭識破,今天被香港法院判刑十個月至兩年半。

這五名包括兩男三女的中國大陸居民,分別為二十五歲的陳建光;二十一歲的胡義;二十三歲的陳月央;十九歲的戚德樂,以及十六歲的周娟賢。

他們在香港區域法院各被控以一項使用虛假旅行證件、一項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以及一項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的控罪。他們承認所有控罪,陳建光、胡義及戚德樂各被判入獄十二個月,陳月央被判入獄十個月,而周娟賢則被判入獄十一個月。

至於四十七歲的韓國護照提供者Lim JeongBae則被控以一項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及兩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罪,他承認所有控罪,合共被判入獄兩年半。

入境處調查人員去年六月在香港國際機場的登機手續辦理櫃台將六名被告截獲。當時五名中國大陸居民正持韓國護照辦理前赴杜拜的登機手續,他們的韓國護照內皆貼上各自的相片;而這名韓國人則在旁協助他們辦理登機手續。

在入境處詰問下,這五人承認來自中國大陸,並打算憑他們的虛假韓國護照到義大利尋找工作。化驗結果證實,這五本韓國護照屬偽造。

至於這名韓國人曾要求五名大陸居民謊稱不認識自己,並要求他們不要承認串謀欺騙的罪行。

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士使用虛假旅行證件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十五萬港元及入獄十四年;協助及教唆者也會被檢控及受罰。

任何人士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也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罰款十五萬港元及入獄十四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此外,任何人士以欺騙手段而不誠實地取得另一人的服務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監禁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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