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日訊】在大紀元網上,筆者看到李光耀一再迫害新加坡法輪功學員的醜事,鬧得國際上熱哄哄的。今年五月份,新加坡媒體報導李光耀邀請前中共「610辦公室」殺害法輪功學員的頭目李嵐清來新,並在七月六日獲頒一項榮譽頭銜的消息後,新加坡法輪功學員為了新加坡的美好及在國際上的威望,覺得不能頒獎給一個逍遙法外的殺人犯。所以,新加坡法輪功學員曉以大義寫信告誡李光耀。但李光耀一意孤行,並在七月四日讓李嵐清在新達城開個人雕刻藝術展後,新加坡法輪功學員就接到新加坡法庭的傳票以四起誣告案被起訴。
筆者也看到新加坡法輪功學員為了這四起誣告案到處發傳單講真相,並到聯合國投訴。面對中共滅絕人性的把法輪功學員活體摘除器官售賣的不人道行為,世界許多政府,人權組織,及民間維權人士紛紛發出聲音,中國民眾已清醒的紛紛退出共產黨組織。而李光耀仍一意孤行,開歷史的倒車,以誣告案的方式對付新加坡法輪功學員,與中共同流合污。不可思議的是在報導中,在「七二零中領館誣告案中」,那些法官、主控官、警察都知道中共滅絕人性的把法輪功學員活體摘除器官售賣的不人道行為,雖然有李光耀政權的壓力,但也不能看到這麼殘酷的邪惡的迫害,蓋著眼睛裝著沒看見,卻把喊制止殺人的人起訴並無理定罪。
更加不可思議的是把「七二零中領館誣告案中」其中一個七十三歲的當事人綁架到移民局,移民局的官員卻可以馬上昧著良心、莫名其妙把七十三歲的當事人的五年有效的居留權取消。然後隔天又可以突然間沒有審理,法官就撤銷她的罪狀後緊急被驅逐出境。筆者覺得奇怪,新加坡官方怎麼這麼草率就把人給趕走,以後會有誰敢來居留,誰會相信新加坡法庭是公正的。筆者也覺得奇怪這些人,應該是高學歷,仁、義、禮、智、信等道德應該懂得,怎麼會這麼干。
在有,筆者也在大紀元網上看到新加坡法輪功學員傳召李光耀、黃根成、警署署長、李嵐清等人到庭上做證,卻被初級法官以「與本案無關」的理由拒絕。在「七二零中領館誣告案」的審訊中,法輪功學員只要一提到李光耀三個字,控方律師馬上說「與本案無關」,法官也馬上附和說「與本案無關」。這些人好像很怕李光耀!!
筆者想起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九日,新加坡媒體海峽時報高級記者龍麗嫻(Susan Long)寫了一篇文章揭露了新加坡政府的明星慈善團體全國腎臟基金會(NKF)濫用捐款醜聞。並公開批評NKF的總裁,杜萊在辦公室裝修私人浴室,並使用鍍金水龍頭。一時引起轟動! 報導引起民眾公憤的是杜萊的年薪。年薪除了25,000新元的月收入,還有10-12個月的花紅,即年薪共60萬新元左右及新加坡原總理、現國務資政吳作棟夫人,陳是律師,也是NKF的名譽贊助人。她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堅持杜萊所領取的薪金是合理的,對一個管理數千萬元捐款的慈善機構的人來說,領取60萬的薪水,只是 「一粒花生米」(a peanut)。而年薪共60萬新元左右對一個普通民眾來說卻是天文數字。
年薪60萬新元真的只是「一粒花生米」嗎?也許是吧。根據「亞洲華爾街雜誌」2000年7月10日的報導,新加坡總理的年薪是195.8萬新元(合110萬美金),而美國總統的年薪只有可憐的20萬美金;新加坡部長級官員的年薪接近82萬美金,而美國內閣成員的年薪才不過區區15.7萬美金。一個小小的慈善機構總裁的年薪就高達60萬新元,還只算得上是「一粒花生米」,不知道那些法院、移民廳、警署官員的年薪能有幾粒「花生米」呢?
從這裡,筆者就不難想像一向被李光耀引以為榮的高薪養廉政策背後的涵義。那麼在這種所謂的「高薪養廉政策」下,誰有勇氣不聽李光耀的話。李光耀幹壞事,要叫誰或者控制誰跟他一起同流合污,誰敢不聽呢?誰要不聽,教他滾蛋。而且,新加坡每五年大選一次,除反對黨外,誰的表現差,大選前,要換血。二零零五年大選時,大換血換掉二十多位議員。難怪新加坡政府官員:議員,移民局、警署署長等這些人可以在法輪功的事件上,蓋著眼睛裝著沒看見,甚至可以不顧顏面,人格尊嚴及普世的人類的道德而把喊制止殺人的人起訴並無理定罪、驅逐、置之不理。
中國共產黨主要是依靠洗腦和高壓手段強迫全體黨員服從,培養出一大批惟命是從的貪官污吏。李光耀則不然,他用「高薪養廉政策」收買人心,讓人在不知不覺中惟利是圖、喪失人格,從而聽命於他,其手段更加隱蔽而具有迷惑性。好一個狡滑的李光耀!@(//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