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9日訊】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推翻阻街罪,律政司提出上訴終審法院,被高院駁回。
聆訊前,梁國雄等5人,連同社民連線幾名代表,開庭前在高院外拉起橫額抗議。被告之一的陶君行及曾健成等數名人士,在高等法院外批評政府輸打贏要。
事緣,梁國雄等5人2005年抗議東隧加價,以車輛阻塞南行管道示威,以車輛阻塞往港島方向的管道,10多分鐘後被捕。最初阻街罪成立,各判監12日,較早時他上訴,本月5日成功推翻罪名,獲撤消控罪及刑期。
律政司代表以公眾可能不容忍有關示威行為,申請上訴,但法官指公眾是否容忍,屬事實爭拗,而非法律觀點,所以駁回申請。
18日在高等法院上訴得直上訴庭法官袁雲道在判詞中說,梁國雄等人只是象徵式抗議,而東隧公司和警方事前已知道,並做好準備,東隧公司也容忍這個示威行動,梁國雄等人被捕時並無反抗,因此推翻原有的控罪。
梁國雄回應時說,在東隧的示威確實帶來不便,但是如果得到容忍,不應該有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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