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4日訊】國務院及國家發改委、公安部、財政部:
鑒於目前各個城市的暫住證制度已經引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不滿,特別是遭到外來人口、農民工的強烈質疑,我建議由國務院或者國家發改委、公安部、財政部下令,對外來人口、農民工實行全程零收費制度——禁止各級政府部門借辦理暫住證(或居住證)之機,收取暫住證工本費、管理費、衛生費、垃圾處理費、健康證費、出入證費、計劃生育費、未婚證費、綠化費、照相費、檢查費、就業證費、培訓結業證費、公益建設分攤費等名目繁多的費用,以此促進暫住證制度的盡快取消。一旦地方政府部門無利可圖了,儘管還可以保留暫住證,但政府部門辦證的熱情必然驟減,取消暫住證也就指日可待,地方政府也將不得不探索治安管理新體制;如果不先行禁止收費而貿然強行取消暫住證,必然遭遇以治安、管理為借口的反對之聲和治安難題,以至於「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變相辦證收費屢禁不絕。零收費制加上舉報、曝光,等於釜底抽薪,抽掉了暫住證的經濟基礎。如此,必將促進地方和全國建立集身份管理、個人檔案、治安、信用、收入、納稅、社會保障等信息於一體的身份證號綜合人事電子系統。
一、暫住證與執法經濟
根據經濟學原理,政府也是「經濟人」,往往也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暫住證制度恰恰賦予了地方政府部門「合法」收費、支撐起畸形的「執法經濟」的權力。據 人大代表統計,全國以一億農民工、兩億流動人口(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計,50%的人辦理暫住證,平均一年收費200元(包括各種捆綁收費、罰款),收費總額超過200億元。據新華網2006-02-25報道:深圳市500多萬現有人口中,外來人口就有400多萬,一個暫住證一年的管理費是360元,關外240元,400多萬外來人口平均每年收費10多億。另據報道,上海市每年向每個外來人口收取600元的管理費,每年的收費額在10—20億元。北京市每年收費12億元。
雖然在2001年底,國家計委、財政部就發出了《關於全面清理整頓外出或外來務工人員收費的通知》,要求除工本費外,暫住費、暫住人口管理費、計劃生育管理費、城市增容費、勞動力調節費、外地務工經商人員管理服務費、外地建築企業管理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律取消;另據新華社2006年9月24日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通知,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將不再需要辦理就業證卡;早在2005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就發文,停止執行勞動與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做好農村富余勞動力流動就業工作意見的通知》中關於就業證卡的相關規定。然而事實是,一些地方仍然借辦理暫住證、就業證之機大肆亂收費,並且搭車收取健康證費、培訓證費、出入證費、計生證費、未婚證費、照相費、衛生費、檢查費、勞動管理費、治安管理費、環境保護費等等,有的地方一個外來工一年要繳350-750元;而且,就業證不提供就業服務,健康證不做健康檢查,培訓證不進行培訓——
某地辦暫住證要義務獻血,否則就多交50元;
某地辦理一年期的暫住證要交意外人身傷害保險費,每人每年60元;
某地辦暫住證要先到村委會開介紹信,交120元的「公益建設分攤費」;
某地辦證要先到居委會開證明,交綠化費、垃圾處理費等;
某地辦證要花205元,包括37元的健康證費、5元的暫住證工本費、133元的就業證費和其他收費;
某農貿市場外來人員幾乎人手一本就業證、培訓結業證,兩證交費163元;
某市辦證需200多元錢,包括158元的暫住證費、36元的衛生費和每次10元的B超費等;
某市辦理暫住證、計生證、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衛生收費等8個櫃台一字排開,自帶的照片不准用,拍照、做B超、交衛生費、拿計生證之後,才能交錢取暫住證;
某市辦理暫住證要繳費100—200元不等,包括綠化費、清潔衛生與垃圾處理費等。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曝光後該市一度有所收斂,但近來又死灰復燃,一些地方的居委會也時常上門收費,強迫辦理暫住證;
有的部門及個人以代辦暫住證牟利,收費100元甚至200元。
暫住證收費,怎容一個「亂」字了得!執法收費主體不明,隨意檢查,任意扣留人員,以各種名義搭車收費,以暴力方式「執法」,已經導致外來人員、農民工的強烈不滿。可以說,暫住證制度已經演變成為某些地方部門謀取暴利、侵犯人權的工具。
二、取消暫住證與保護人權
2003年,孫志剛因為沒帶暫住證,被收容打死。其後,收容遣送制度廢除了,但暫住證制度卻延續至今。
國民只能在自己的國家「暫住」,實在匪夷所思!有的人甚至發問:我還是中國人嗎?
暫住證也是違法的。《行政許可法》第十五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設定臨時性的行政許可。臨時性的行政許可實施滿一年需要繼續實施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地方性法規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章,不得設定應當由國家統一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資格、資質的行政許可;其設定的行政許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區的個人或者企業到本地區從事生產經營和提供服務……。
也就是說,省級政府只能作出為期一年的臨時性許可;行政許可不得限制個人到異地工作。而長期實行的暫住證制度顯然違背了上述法律規定。
暫住證本質上是封建「防民」思想在作祟,是把國民或者部分國民當作了「刁民」來對待。如果地方政府不能夠從防範控制型管理轉變為民本服務型管理,那麼「暫住證」制度不可能廢除。
由於暫住證導致的侵犯公民權利的事例不勝枚舉:
據《廣州日報》:5個被廣州某治保隊檢查沒帶暫住證的外來工,在被關上收容車後沒多久,便從高速行駛的收容車上一個接一個地掉了下來,2人死亡,1人受傷後當場逃跑,1人緊急搶救中,還有1人下落不明。
據《南方都市報》:200多名沒有暫住證者在廣州某村被強行關進了村委會大院,每人強制交納了辦證費和衛生費,拒交者遭到毆打,有的被關押達9個多小時。
據2006年1月27日人民網:一個外地打工者因為沒帶暫住證在某市被公安人員抓住,儘管他帶有身份證和工作證,還是被強行帶走,拘留3個多小時,最後不得不交錢走人。
據《羊城晚報》:四川姑娘王靜因為暫時未領到暫住證,被查證的治安員打成腦震盪。
據《南方週末》:安徽潛山縣梅城鎮馮彩雲的兒子徐英東因為沒帶暫住證在北京被收容後下落不明,多年來70多歲的老母親幾次上北京尋找兒子未果。
據《鳳凰衛視》「有報天天讀」:湖南一收容所駭人內幕,不交錢竟被活活打死。在孫志剛之前,不知有過多少個「孫志剛」!
據新華網:天津王女士說,除警察之外,居委會、村委會、民政等組織和部門與公安有著「同樣的權力」,對外來務工人員想抓就抓,想罰就罰。經常來查暫住證的有派出所、居委會、民政局和聯防隊等好多家單位,任何一家的臉色不好看,當事人可就遭殃了。
據中國青年出版社《看看他們——北京100個外來貧困農民家庭》中說:「上次我帶小女兒回家,一天我們都在屋裡聊天,她卻不敢出去撒尿,說是怕碰到查暫住證的」。
暫住證已經製造了無數的人間悲劇,對善良同胞的身心造成了重大的傷害。如今,中國建設法治政府、和諧社會,越來越重視保護人權,越來越具有民本理念,在這種情況下難道還要因小失大,保留非法的歧視性的暫住證制度、縱容地方部門的貪婪與暴力嗎?
三、後暫住證時代的社會管理
暫住證是隔離型戶籍管理制度的產物。隔離型戶籍制度在秦始皇時代就存在了,它隱含著歷史上封建官府對「遊民」、「流民」的恐懼,對人口流動的百般控制。因此,在指導思想上,它視「流動」與「遷徙」為異常,在制度設計上突出「防範」與「控制」。但如今,中國已經實行市場經濟,已經加入了國際人權公約,任何阻礙勞動力流動、阻隔市場、實行身份歧視的做法都顯得那麼悖逆,那麼不合時宜。
因此,建立一人一號的社會安全信息庫,將個人檔案、信用守法記錄、收入納稅情況、保險繳納信息等納入統一的身份證號電子系統之中,打破城鄉界線、地區界線、城市界線,塑造政府與公民之間透明、互信的新型關係,是中國的大勢所趨,也是世界潮流。
中國應當盡快建立身份證綜合信息系統,將個人履歷檔案電子化、透明化,防止因為檔案填寫的黑箱操作而徇私報復(湖南作家湯國基因此受害20年);應當按照身份證號建立社會安全網,將家庭信息、就業收入狀況、個人信用及守法情況、還貸、繳稅、住房、低保、養老醫療保險、甚至做義工、志願者等事項一併記錄,建立可銜接、可轉移、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有了身份證綜合信息查詢系統,假身份證、假學歷、偷漏稅、騙貸、騙經濟適用房、騙低保等情況將會基本消失;以用工單位、房主為基本責任者,登記身份證並且定期報送有關部門或者通過網絡即時報送,有關方面將能及時掌握人口流動的信息;還可通過免費發放生日禮物、節日禮物,贈送急救卡、醫保卡,吸納為工會會員、協會會員等人情化溫馨服務的方式,鼓勵外來人員進行身份證登記。
通過實行零收費制度,暫住證必然加速退出歷史舞台,身份證管理系統將呼之欲出,盡快地發揮作用。中國人僅憑一張身份證即可毫無恐懼地走遍中國、在國內自由遷徙的夢想將會很快實現。
因此,我強烈建議國務院及國家發改委、公安部、財政部發文,對外來人口的登記管理全程實行零收費制度,促進暫住證的早日取消,盡快建立公民身份證綜合管理電子系統。
以上建議敬請考慮、研究為盼。此致,
敬禮!
胡星斗
(北京理工大學經濟學教授)
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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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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