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逼民反 陝西農民上訪追討自建水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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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2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二日電)據報導,由陝西農民自籌資金興建的水電站,十五年前被陝西省水利廳強行買掉,並轉為部分官員的資產。集資的九十九戶農民多年來四處奔波,甚至多次上訪,要求收回自建的水電站。

香港「大公報」今天報導,七十八歲的李雲升是陜西省黨家灣水電站創建人,曾經任職陝西省水利廳。一九八零年代李雲升向相關單位申請民辦水電站。

李雲升表示,為了籌資,他賣掉房屋家產,有的鄉親賣掉棺材本入股,共籌集人民幣三十四萬四千八百元,附近村民以六千五百元實物折價入股,參與施工的甜水井農民建築隊以十七萬一千元工程款入股,利用這些資金完成水電站土建部分。

至於設備、入網等款項來源,一方面由李雲升與眾鄉親向銀行貸款兩百七十一萬元,另一方面請求供電施工單位暫不收取部分施工費用,並作價入股。一九八七年五月,黨家灣村建起陝西省第一座民營水電站,並正式投產發電。

但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一紙協議剝奪了黨家灣農民辛苦集資籌建的水電站。

陝西省水利水土保持廳與黨家灣水電站簽署「黨家灣水電站移交協議」,其中第四條第三點規定,「鑑於電站在建設和管理中從勘測設計、施工管理、技術諮詢、材料供應到貸款,主要靠水利廳支持解決,董事會願將電站資產無償移交給國家。」

據稱,對於「移交協議」,多數入股農民完全不知情。

一九九二年,水利廳利用分紅方式,向九十九戶入股農民發放八十一萬元,相當於股金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但這筆款項後來被說成是退股憑證。水電站所有權就這樣草率的劃歸水利廳。

上訪農民代表馬新正回憶受騙過程。他說,「我們並沒有在移交協議上簽字,而且原水電站辦公室主任還在『黨家灣水電站入股股金清單』末頁私自添加『本表是入股戶是否同意退股之憑證,並非領取之』的字樣,偽造退股證據。」

馬新正表示,一九九二年一月,水利廳以「國有」名義,由幹部集資八十一萬元「換」走水電站,自然人股東也由農民換成水利廳幹部。

報導說,既然是移交「國有」,為什麼又會用「幹部集資」方式呢?這個問題水利廳至今未說清楚。

在移交協議上代表簽字的李雲升說,「水電站移交時,的確僅有我和個別股東知情。當時水利廳廳長答應給農民股東每年三十萬元,以作收管水電站的長期補償,我想這也是好事就答應了。」

馬新正等人表示,多年來有關承諾從未兌現,農民於是決定展開上訪行動。

對於農民上訪舉動,陝西省水利水土保持廳辦公室主任王瑜說,水電站移交時簽署協議,過程符合法律程序,而且水電站移交條件之一是協助解決部分農民子女就業問題,現在農民又想收回水電站,農民子女多年享受的就業和福利優惠無法計算,水利廳多年來對水電站的管理和建設投入也難以估計。

多次上訪無效,馬新正說,「現在我們維權,要討回公道,自身能力十分有限,維權變得這麼艱難。多年的上訪已經令我們中間很多戶農民由富返貧,我們不知道何時才會得到應有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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