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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十日電)台灣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天表示,台灣宇通公司未在期限內提交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C)重新甄審作業的協商方案,形同退出ETC甄審。宇通兩度對處理現有紅外線系統提出異議,高公局澄清,甄審作業對於如何處理現有系統不評分、不評審、也不列入議約不成要件。
台灣宇通公司選用微波系統,目前由遠通電子收費公司經營的ETC採用紅外線系統。宇通認為,招標文件要求最優申請人必須配合既有收費系統,提出具體可行措施,如果是宇通得標,還要處理現有系統,要維持服務不中斷根本不可能,遊戲規則對宇通不公平。
高公局主任秘書謝憲宗說明,ETC重回第二階段甄審作業已回歸零,並未要求使用紅外線或微波系統,只有在被選為最優申請人後要與高公局討論如何處理現狀,在甄審階段不列入評分、不評審、也不列入議約不成要件。
唯一繼續參與甄審的遠通公司發言人郎亞玲在得知宇通退出後,也對宇通「動不動就申訴」表達不滿,她表示,ETC是國家重大建設,宇通這種作法讓社會付出太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