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2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tvsmo.com。
問題三百六十三: 我被警察抓到醉酒開車,但警察井沒有詢問我的移民身份﹐儘管我一句英語也不會說。我一個月後要上法庭﹐我會被在法庭上被扣下來﹐交給移民局監禁嗎?
解答: 一般來講﹐警察在截到你後要詢問你的移民身份。有的警察要麼忘了﹐要麼有顧忌﹐就沒有對你進行詢問﹐這是依州法而定的。所以如果警察沒有詢問﹐起訴律師和法官往往不會去為移民局做這件事。你應該上庭﹐逃庭的後果是比較嚴重的。
但如果你已經有了逐境命令﹐那將是一件危險的事﹐一旦轉交給移民局﹐就會造成監禁﹐而驅逐出境.逐境的程序在60-90天左右﹐這期間就要在移民局監獲監禁﹐不能保釋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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