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9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tvsmo.com。
問題三百五十四﹕我的媽媽在逐境過程中﹐她同父親離婚後同一個美國公民繼父結了婚。繼父為我申請了I-130﹐我在廣州領館得到了移民簽証﹐入境後得到了兩年有效的綠卡。之後申請了I-751﹐不知在我媽媽沒有得到綠卡的前提下(她由於有逐境命令)﹐我能否得到永久綠卡﹖
解答: 8 CFG216.4(a)(2) 是允許小孩單獨申請I-751的。
當母親申請I-751時﹐小孩不用單獨申請﹔但當某種情況下母親不能申請I-751的時候﹐小孩可以並且要單獨申請。你的I-751能否批准取決於你母親同你美國公民繼父的婚姻是否還是存在﹐且是真實的婚姻﹐但不應該取決於你母親是否拿到了有條件的綠卡﹐或是否也報了I-751.
像類似於你這樣的案子﹐母親在逐境過程中﹐或已經有了逐境命令﹐再同美國公民結婚是有嚴重的做假結婚的可能性的。所以﹐美國公民繼父應該不著急為你申請。要爭取在你進入美國時他和你母親的婚姻已經兩年了﹐這樣就不存在你的I-751的問題了。如果你母親不能將逐境命令取消﹐她就永遠拿不到綠卡。但你可以拿到永久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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