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8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兩名皇仁書院上年度的會考生,承認本年初用鎅刀及哥羅芳串謀打劫旺角1間中醫館,昨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入教導所及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首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在還押期間已經自我反省,除了親筆的求情信外,亦有多位同學、以及前考評局秘書長蔡熾昌寫的求情信。昨日法官判刑時指麥姓首被告所犯的案件嚴重,遠超一般青年的恃強凌弱,理應以入獄6年為量刑起點,但考慮到他無案底、認罪及年輕,加上有親友、同學支持,遂給予他改過自新的機會,判入教導所最適合。
至於陳姓次被告的辯方律師亦表示,被告有悔意,而且沒有自暴自棄,已經找到中六學位。法官判詞則指他未認識自己,易受唆擺、精神薄弱,但考慮到他自首、無案底及年輕,判他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不過,他除非得到家長陪同,或者得到感化官批准,否則每晚8時至翌晨6時半都要留在家中,如果12個月內表現不理想,亦可能以其他拘禁命令代替。
法官又寄語2名被告,不要因為被判刑而覺自己前途盡毀,做錯事是應該得到懲罰,但只要知錯能改必會有前途,勸勉2人既然有勇氣認錯,亦應有勇氣改過及面對人生,日後要光明磊落及誠實努力做人。
首被告家人表示,被告犯錯應該接受懲罰,但希望社會及傳媒給予他們機會重投社會,為社會做事,而次被告家人就指判決適當。
案情指在今年1月14日中午,2名就讀皇仁書院的中五學生,串謀用鎅刀及哥羅芳搶劫旺角上海街1間中醫館,首被告事敗後被捕,次被告其後到警署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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