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6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心語採訪報導﹚新加坡海峽時報資深新聞工作者程翔案,判決之後的第四天,一封關於程翔案的判決書在網上流傳。有法律學者相信,該封判決書內容是真的。外界認爲,該封判決書的內容當中,多處自相矛盾。
新加坡《海峽時報》首席駐華特派員程翔被北京當局判處間諜罪五年有期徒刑之後,當局一直沒有公開判決書的內容。就在外界強烈批評法院判決不公之際,星期一開始,在互聯網上流傳一份程翔案判決書全文,星期二,香港各媒體都紛紛轉載。
由於程翔案一直閉門審訊,判決書向來是各界關注的重點。除了法院、檢察院有判決書外,程翔、其家人和兩名代表律師都會有判決書,但他們都被告知不可向其他人披露判決書內容。
熟悉大陸法律的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中國法制研究員王友金向記者表示,從判決書的行文、用詞遣字及格式樣本等斷定,有關判決書真確無誤—-
王友金:「是真的不是假的,因爲從它的內容、它的寫法以及它的情節排列與語氣來說都是中國大陸那套文化,是法院的寫法,我認爲沒有什麽值得懷疑的。」
該判決書最主要說明,經過國安部反復調查,包括復原程翔電腦中删除了的文件檔案,引證程翔04年後,明知臺灣中華歐亞基金會是間諜組織,仍然爲基金會提供至少七篇涉及國家機密的材料。包括透過爲《海峽時報》約稿,將大陸前社科院研究員陸建華及王英的稿件,透過傳真及電腦方式傳至基金會,程翔因而收取了30萬元稿費,故有主觀犯罪意圖,但考慮他自首認罪,因此輕判五年。
雖然判決書多處指出程翔爲基金會提供國家機密,但判決書仍然隻字未提,程翔究竟向基金會提供了甚麽機密資料,因而外界仍未能瞭解,他是否真的洩露了國家機密。
同時,該份判決書提到,程翔在明知中華歐亞基金會是間諜機構的情况下,還出賣情報。然而,判決書却又在提到程翔的自辯中說,「並不知道臺灣中華歐亞基金會是情報組織」,如此便出現了自相矛盾,前後不一情况。
被北京當局指控爲間諜機構的臺灣「中華歐亞基金會」副執行長趙建民向香港傳媒表示,他們從來沒有邀請程翔寫過稿—-
趙建民:「我們沒有、也不會請他寫稿,怎麽會給他付費呢?」
若此,何以北京當局做出如此指控?趙建民說,那只能問北京當局。記者星期二多次嘗試打電話到北京第二人民中級法院,但電話一直不通。
判決書當中還提到,程翔除了邀請陸建華寫稿之外,還邀請另一名現擔任控方證人的王英約稿,並主動提及文章重點在中日關係、兩岸關係、反國家分裂法等議題,王英最終提供約100多篇文稿,每篇稿費300新加坡元。記者打電話給王英,但對方沒有回應便隨即掛斷電話。
程翔關注組星期二晚上爲程翔舉辦「聲音黃絲帶祝禱會」,他們希望北京當局能够早日釋放程翔。
﹙據自由亞洲電台錄音整理﹚(//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