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育立柏林三十日專電)慕尼黑法院指定的破產管理人普拉格,拜訪明基行動通訊後接受德國電視訪問時表示,員工願意留下來為公司奮鬥,繼續營運的可能性很高;員工可獲得三個月的「破產金」,至少這段期間公司還能營運。
台灣明基電通的德國子公司明基行動通訊,在德國時間二十九日一早向慕尼黑地方法院申請破產保護,隨後該院即指定專業的破產律師普拉格為臨時的破產管理人;普拉格也立刻聲明,願意盡一切努力維持公司的營運。
按照德國法律,雇主向法院申請破產保護後,員工即可從勞工局獲得「破產金」,以彌補雇主無法支薪的損失,期限最長三個月。
另外,「南德日報」報導,現年五十一歲的普拉格在獲指定為破產管理人後,馬上到明基參加員工大會;普拉格對在場員工表示,目前目標是明年一月一日起能夠盈利,但他排除找到百分之百願意接手的投資者、或完全倒閉的可能性。
普拉格還說,勞工局明年一月起才願意支付薪水,到年底為止的部份他能找銀行先融資。
「法蘭克福廣訊報」指出,身為破產律師的普拉格以讓破產公司繼續維持營運而知名;品牌使用權可能是這次明基破產管理的爭執點,一位明基行動通訊的發言人曾表示,所有的專利和品牌使用權在過去一年內都已經過渡給明基。